2009年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2-02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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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路208号;邮编:266071;电话:85855808;传真:85855990)。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为保障《条例》的全面落实,青岛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各处室、单位安排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22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专职机构业务指导、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初步确立,有效保障了青岛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青岛市财政局累计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04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公文法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其中:公开公文法规22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8%;公开各类财政信息339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6.9%;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其他信息28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7.3%。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财政局互联网主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市会计信息网公开。其中,预算决算报告和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还分别通过《青岛日报》和《青岛财经日报》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青岛市财政局通过网站提交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国家机关的办公经费压缩5%。青岛市的2009年预算,2008结算当中是否也有相应的考虑,或者体现”。根据《条例》规定向申请人发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未再次提交补充申请。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09年度青岛市财政局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青岛市财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09年度,青岛市财政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22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本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项预算。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2010年,我们将结合公开信息的特点,在网络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在平面媒体上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社会群众的信息需求。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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