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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讯】规范评价流程 提升评价质效——青岛市财政局出台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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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绩效评价质量,近日,市财政局出台《青岛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健全青岛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为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全”过程,提高绩效评价规范性

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规程》对财政和部门评价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提交报告、结果应用等各环节流程进行细化完善,提高绩效评价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事前组织突出“精”

评价前开展预调研,充分了解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做到靶向发力、个性定制、一项一策。

二是实施过程突出“细”

采用非现场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中期报告会,确保评价高质量推进。

三是评价结论突出“准”

加强对评价报告的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充分性等把关,同时,将评价结论与被评价部门单位充分交换意见,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强”质量,提高指标体系精准性

设置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的核心环节,《规程》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选取、评价标准、指标权重等方面要求,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项目绩效状况,有效提高评价质量。

一是聚焦“管用”

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充分发挥否决性指标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聚焦“务实”

绩效评价标准一般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办法等,清晰、准确确定,具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性,不得模糊表述。

三是聚焦“高效”

根据工作需要,可聚焦核心指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快速评价,提高评价效率,加快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硬”约束,提高结果应用有效性

结果应用是绩效评价的“灵魂”,《规程》明确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形式,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有效衔接。

一是闭环整改提质效

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按规定落实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刚性挂钩优配置

突出奖优罚劣导向,落实绩效评价等级与预算挂钩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将“花钱问效”落到实处,进一步引导财政资金高效配置。

三是信息公开促透明

财政和预算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同步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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