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公告(二○二二第二号)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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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评估监督职责,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选取地方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融资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机构作为重点检查调研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检查单位73户,其中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7户,资产评估机构6户。检查投入力量96人。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地方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调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粉饰报表行为、是否存在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融资等情况,稳妥有效揭示风险隐患。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围绕执业质量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检查,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等内容。

检查中发现56户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账务处理不规范、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评估报告缺少实质性复核内容、未合理使用评估假设、缺少评估方法合理性分析、评估依据使用不恰当或不规范等方面,涉及资金10978.39。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收缴财政资金339.25万元,调账处理7505.17万元,补齐相关材料等其他方式处理3133.97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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