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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协同发力、靠前发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8.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快于序时进度1.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0.62亿元,税收占比70.7%,比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紧盯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和支持方向,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对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工作。上半年,我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1.3亿元,较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34.4%。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680亿元,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争取青岛自贸片区获批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推动离岸贸易资源向青岛集聚。争取省级科技金融政策将我市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争取省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二)集中财力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
加力支持提振消费。支持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截至6月底累计形成财政补贴实物工作量28.05亿元。安排资金1.1亿元发放餐饮、汽车、零售、住宿消费券,拉动消费超23.9亿元。研究出台12条购房新政,统筹资金3.9亿元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青年人才购房券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累计带动新房销售2773套,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已登记二手房5000余套。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政策,上半年全市新增离境退税备案商店32家、总量达到72家,离境退税商品销售总额2843.8万元,同比增长46.6%。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深化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上半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011.95亿元,平均利率3.43%、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43.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1%,累计服务企业8106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半年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3亿元,占总规模的82%。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统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6亿元,支持集中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出台《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出6方面28条政策措施,预计政策期内每年投入超50亿元。安排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健全科技财政金融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研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探索通过“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方式,支持重点研发载体建设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蓝色种业研究院、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61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5%,比上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2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4.9亿元,支持实施“人才强青”行动,推进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即申即享,研究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统筹资金38.4亿元,支持办好15件市办实事。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三)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预算编制源头控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2025年市级部门(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继续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压减20%,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比上年压减5.6%。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和“三公”经费审批监管专项检查,抓实问题整改,堵塞制度漏洞。
提升财金协同联动质效。印发《发挥基金引领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完善提高投资质效、尽职免责等制度措施。围绕构建“3+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加快政府引导基金优化整合,精准支持建设“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截至6月底,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累计投资青岛项目542个,投资金额272.3亿元,支持17家企业上市,150家企业被授予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隐形冠军等称号。
加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力度。加强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出台《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暂行规定》,打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最后一公里”。出台《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数据资产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系统规范。搭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打通资产跨区域、跨层级调剂路径。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盘活。
推进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同步搭建信息和实物管理平台,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创新财政部门直接接收实物、集中拍卖、委托经营、推动办案机关先行处置等方式,拓宽涉案财物处置范围和渠道,加快资产变现及盘活利用。首批涉案财物集中处置收入1200余万元已缴入国库,财政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上半年下达区市转移支付资金146.74亿元,增强区市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增收激励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市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区市下达激励资金3.99亿元。
守牢债务风险防线。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开展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债务风险得到缓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多重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下滑,土地出让收入继续回落,刚性支出压力不减,全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推进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稳定财政经济运行。落实落细已出台的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巩固向好。加强重点领域指标监测分析,深挖增量税源,抓实堵漏增收,努力扭转收入下行态势。加快推进重点基金落地,支持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编实编准2026年预算。
(二)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组合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政策工具,支持“两重”“两新”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打基础、利长远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完善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生育、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左右。
(三)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全市部署开展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改革,统筹推进11项综合试点任务,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过紧日子评估机制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市财政关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增长机制,增强区市财政保障能力。
(四)切实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做好“三保”执行进度定期调度和库款调拨,督促区市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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