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09-04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打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及审议意见,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努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9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完成年度预算的55.6%,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市本级完成18.7亿元,增长57.3%;区(市)级完成471.9亿元,增长15.5%。

  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其中:市本级完成143.4亿元,增长0.6%(剔除中央下达的高效节能家电推广补助资金等因素后,实际增长18.5%);区(市)级完成351.8亿元,增长3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其中:市本级完成85.4亿元,增长1.6%;区(市)级完成169.6亿元,增长70.5%。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其中:市本级完成81.7亿元,增长13.2%;区(市)级完成149.3亿元,增长54.7%。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收入将于下半年缴库。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6.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123.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1亿元,医疗保险基金6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3.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3.4亿元。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1.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116.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9亿元,医疗保险基金54.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3.4亿元。

  (五)保税港区、红岛经济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保税港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亿元,增长5.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08亿元,增长16.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0.02亿元,下降67.2%。

  上半年,红岛经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3亿元,增长63.5%。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32.7倍;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6.8倍。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努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半年,全市投入47.9亿元,通过专项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大力支持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推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研发中心培育。二是落实减免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继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后,自6月1日起又将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加上去年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市试点行业的企业户数达到5.1万户,累计减税近21亿元;全面实行省级以上开发区项目落地审批零收费,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政策,上半年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1.3亿元。

  (二)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上半年,在经济增速放缓、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全市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4.5%,比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认真贯彻《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将18个部门、51类信息纳入财源建设信息平台,为税收征管提供信息支持。二是积极落实财源建设各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良性发展增添后劲;对施工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土地和房产登记、机动车船年审等实施源头控管,堵塞税收漏洞。三是调整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税收占比提升幅度纳入对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引导区(市)提高收入质量。

  (三)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市投入79.2亿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开工改扩建幼儿园80所,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完成100个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投入18.2亿元,用于涉农补贴政策兑现、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抗旱保麦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投入48.3亿元,用于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促进就业,打造规范化创业服务载体,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4200元,支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040套。投入24.7亿元,用于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医疗条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

  (四)切实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地方立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启动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规范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大额提现财政核准制度,从严控制现金使用。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和外宾接待费等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促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总的看,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与经济运行情况基本相适应。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危旧房改造任务重、资金需求大,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此,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动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思路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源建设,组织好财政收入

  优化财源建设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拓宽税收增收渠道,推动形成具有较强生财聚财能力的财源经济产业格局。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严格税收收入征管,努力通过管理增收、科技增收、挖潜增收,促进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的预算收入任务。

  (二)加快支出进度,保障好重点需求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各环节的责任,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督促各部门及时将预算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强资金调度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组织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为我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集资金。建立财政结转资金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预算约束,从严控制各项开支,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扩大公开范围,接受好社会监督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区(市)级部门也要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从2015年起实现预决算全面公开。启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先从事权管理部门中,每个部门选取1-2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公开,从2015年起,除涉密等不宜公开的资金外,由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公开。

  (四)坚持改革创新,安排好明年预算

  结合2015年预算编制,进一步拓展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范围,强化公共财政预算与其他预算的统筹衔接,启动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建立“4+1”的政府预算新体系。试编项目滚动预算,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技研发平台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及民生保障政策“提标扩面”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财政资金分年度滚动安排。改革市级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对市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实行市级直接承担的支出与补助区(市)的支出相分离,对补助区(市)的支出,按照资金性质实行定额补助或按因素法分配,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更好地发挥区(市)贴近基层、便于监管的优势。

  (五)强化财政监督,发挥好资金效益

  拓宽专项资金预算评审范围,逐步将对人、对物有明确补助标准之外的支出,全部实行预算评审。建立财政监管特派员制度,按照重点跟踪、现场监管、即时整改的原则,对部门及区(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阳光财政-风险智能防控平台”建设,通过科技手段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组建财政资产管理中心,搭建财政资本性支出及其他政府性资产管理平台,并对市级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知识培训,提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上半年执行情况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