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9-14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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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经青岛市财政局汇总,2016年青岛市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2.01亿元,比2015年度决算减少0.6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亿元,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亿元,主要是各部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和人数,相关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1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亿元,主要是各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0.26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亿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减少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405个、78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97辆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85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公务接待996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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