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4-26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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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经青岛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当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39亿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96.9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市级党政机关2016年4月起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使2017年市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数下降。

  2017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具体分项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3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5315.28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亿元。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包括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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