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9-02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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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议意见,努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完成全市汇编预算的54.7%,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市本级完成30.3亿元,增长62.3%;区(市)级完成510.6亿元,增长8.2%。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其中:市本级完成164.6亿元,增长14.8%;区(市)级完成391.8亿元,增长1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其中:市本级完成146.8亿元,增长78%;区(市)级完成110.1亿元,下降31.8%,主要是黄岛、即墨等区(市)土地出让收入等下降较大。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其中:市本级完成120.4亿元,增长52.6%;区(市)级完成109.7亿元,下降22.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般在下半年入库,上半年收支均未发生。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8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五)保税港区、红岛经济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青岛保税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下降   25.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7亿元,支出完成0.3亿元。

  上半年,红岛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亿元,下降17.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4亿元,支出完成5亿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积极财政政策精准发力

  聚焦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了16项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既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企业技术改造的,也有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和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还有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和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的。同时,又推出29项新的财税扶持政策,助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和创客之岛。国务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以后,迅速将中央精神和我市贯彻意见传达到位,并对现行财源建设激励政策进行了优化,给企业吃了“定心丸”。

  (二)促进均衡发展再出新招

  将市与区(市)现行的财政体制和对部分困难区(市)的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延期执行到2016年。在此基础上,又安排3亿元(含争取省补助1.5亿元),用于建立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增加对区(市)的财力补助。对补助给区(市)的部分项目资金,实行按“因素法”分配,将项目决定权交给区(市)。对市政府今年进行现场调研时区(市)反映的困难,按照能办则办的原则积极研究,为区(市)解决了一批制约发展的难题。

  (三)财政支出实现提速增效

  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实现进度和质量“双提升”,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比收入增速快2.1个百分点,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全市民生支出增长23.1%,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10.7个百分点。主动适应GDP核算体系新变化,对纳入核算的八项支出实行重点监控督导,上半年这八项支出增长10.2%,拉动全市GDP增长约0.7个百分点。

  (四)民生事业得到持续改善

  上半年,全市财政投入99.1亿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办学条件。投入26.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对10个经济薄弱镇、200个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投入51.2亿元,用于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促进城乡就业,并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投入32.3亿元,用于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

  (五)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再创新高

  今年上半年,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并通过体制结算争取中央、省财政增加我市财力补助6.5亿元,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落实开辟了财源。另外,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后,又争取财政部下达我市地方债发行额度79亿元,到目前已累计争取17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36亿元,新增债券43亿元,对缓解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压力、降低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将发挥重要作用。

  (六)财政投入方式加快转型

  支持产业引导基金加速扩围,在年初安排8亿元用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又筹措安排7亿元,使市级财政引导基金出资规模达到15亿元;引导基金辐射范围扩大到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等领域。支持创投基金力度大效果好,市级创业引导基金已累计投入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参股2.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25.2亿元,影响力列全国第六。市财政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今年又进一步加大创业创客投资引导基金投入,并单独设立海尔海立方创客创业基金,全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七)重大项目融资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棚户区改造基金。通过市与相关区预算安排一块、争取中央省补助一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一块的办法,为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建立城市发展基金。市财政筹措20亿元,拟与合作银行共同出资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城市发展基金,并首先组建城市发展1号基金,然后将试点经验复制到其他建设项目上。三是建立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市财政筹措30亿元,拟与合作银行出资设立110亿元的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青钢集团搬迁。

  (八)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

  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路径和目标。通过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加快预算评审进度、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效率和预算执行率明显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公开层级由市本级延伸到区(市),市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扎实推进,首批38个重点项目面向国内外征集合作伙伴,其中16个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总的看,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与经济运行情况基本相适应。但受经济持续下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等影响,财政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刚性支出和新机场、铁路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居高不下,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走势和国家宏观政策动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思路

  今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

  将政策支持与财源建设、帮扶企业与培植税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降低财源建设政策门槛、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等措施,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三创”战略实施的各项财政政策分解落实到部门,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更快更实地发挥作用。全面落实好国家统一制定的税费减免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开展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关性专题调研,提高财源建设政策针对性,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二)严格加强支出管理

  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纳入GDP核算的八项重点支出力争增长10%以上。继续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以及预计到年底不能执行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及时用于其他急需的重点项目支出,并将政府性基金累计结转额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组织做好置换债券定向发行和第二批新增债券公开发行工作,在拓宽增收渠道的同时,努力降低政府债务融资成本。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开展市与区(市)财政体制改革前期调研,完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制度,妥善解决部分区(市)的财政困难。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调整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评审结果挂钩机制。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研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基金、城市发展基金和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四)启动编制明年预算

  按照支出需求与财力可能相适应、总量控制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启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并同步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形成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刚性约束。积极推进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统筹协调,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并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海域使用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项收入,不再实行专款专用。

  青岛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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