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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经青岛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青岛市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1.54亿元,比2016年度决算减少0.4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17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亿元),公务接待费0.24亿元。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334个、75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17年市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75辆,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53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17年市本级公务接待1149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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