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结户”是指单户居民承租部分公有住房或多户居民承租一套公有住房的特殊住房形式。由于在面积分割、权属确认、上市流通上存在政策障碍,“团结户”公房难以参照成套公房房改出售手续办证。为破解这一难题,前期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做好青岛市非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出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产权按份共有的模式推进“团结户”公房办证工作。
2024年以来,我局统筹推进“团结户”直管公房出售,开展区房管部门业务培训,做好群众购房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一是严格审核材料,完善流程规定。增加了《关于承租人单独购买非成套公有住房的情况说明》这一过程性文件,确保住户购房时充分了解“尽量并户购买,条件允许可单户”的出售原则。二是把握流程易错点,明确折扣规则。认真梳理完善公房出售注意事项,规范操作流程与价款计算依据,结合“团结户”住户常见情况,明确折扣系数并及时提醒房管所工作人员。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核进度。“团结户”直管公房存量多,住户购买需求大,我局始终将解决群众问题放在首位,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提高审卷速度。截至目前,已经帮助183户“团结户”直管公房居民成功办证,占全市“团结户”公房出售量的2/3以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团结户”直管公房出售流程,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力争使更多岛城人民感受到破解“急难愁盼”的力度、速度、温度,有效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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