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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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支持地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取部分试点城市给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经过激烈的竞争性答辩,我市以优异成绩从17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为统筹做好试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在出台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1月31日发布申报通知,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依托青岛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从申报到审核全流程线上操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正、高效安全。经过申请单位申报、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市直有关单位会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49个。目前,专项资金6.28亿元已拨付至申请企业银行监管账户。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满足引进人才和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首批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形成房源有效供给。同时继续完善试点相关政策,用好用活试点专项资金,着力破解制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在全市“十四五”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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