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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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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澳门路121号甲,邮编:266071,电话:0532—85731061,电子邮箱:jw.b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重点领域及工作动态信息。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的形式,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提升政策知晓度。依申请公开渠道持续畅通,办理流程更加规范。通过强化监督保障与业务培训,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得到加强,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通过青岛政务网、局官方网站、“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各类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年共组织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94条,通过图文、动画、部门负责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30篇,切实提高政策文件的理解深度和传播广度。微信公众平台号发布各类信息1466条,累计阅读量56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托“青岛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当面提交、信函申请等方式,高标准做好信息录入、任务分解、答复审核、归档备检等全环节全链条工作。2025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73件,相较于2024年申请数量下降1%,全年共办结590件,转下半年办理83件,无超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贯彻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举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座谈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各项机制体制。建立“点对点”“点对面”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青岛政务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等功能。开展各类在线访谈6次,局领导上线答复网友留言760条。全年共回复局长信箱115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兼顾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要求。同时配备专门技术维护人员,加强运维管理,及时整改问题链接、错敏词等信息,营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5

18

0

0

0

0

6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9

2

0

0

0

0

9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2

16

0

0

0

0

4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9

0

0

0

0

0

59

(七)总计

576

18

0

0

0

0

5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3

0

0

0

0

0

8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9

0

2

1

22

1

0

0

0

1

8

0

0

3

11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待改进之处:部分板块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增强;部分政策解读材料缺乏与上级文件异同点对比,形式可进一步创新,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部分依申请公开办理件可进一步提升办理速度,提高办理效率。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好审核关。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鼓励采取创新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传播效果。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青岛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职责权限内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三)202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8件(主办24件、协办44件)、政协提案48件(主办20件、协办28件),均按时完成。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采用图文结合的政务公开模式,以视觉化呈现破除文字理解障碍,聚焦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主线,突出绿色空间、绿色建造、绿色生活、绿色治理四大核心领域,清晰展现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与具体举措,深化公众绿色低碳发展认知,提升住建领域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凝聚政策实施共识,助推青岛市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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