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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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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青岛市澳门路121号甲,邮编:266071,电话:0532—85751386,电子邮箱:jw.b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压缩公开时限,严控公开程序,及时响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向大众公开并解读住建领域的最新政策信息,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质效,进一步保障大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各类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年共组织召开6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590条,通过图文、动画、部门负责人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三十余篇次,切实提高政策文件的理解深度和传播广度。微信公众平台号发布各类信息882条,累计阅读量68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托“青岛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当面提交、信函申请等方式,高标准做好信息录入、任务分解、答复审核、归档备检等全环节全链条工作。2024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81件,相较于2023年申请数量增加18%,全年共办结677件,转下一年度办理4件,无超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印发实施《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举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座谈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考核等各项机制体制。建立“点对点”“点对面”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青岛政务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等功能。开展各类在线访谈6次,局领导上线答复网友留言1468条。全年共回复局长信箱31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兼顾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要求。同时配备专门技术维护人员,加强运维管理,及时整改问题链接、错敏词等信息,营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4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3

18

0

0

0

5

6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2

0

0

0

2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2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7

14

0

0

0

0

5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7

0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661

18

0

0

0

4

6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2

1

0

10

16

0

1

2

19

4

0

0

0

4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着一定不足,主要是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材料与公文内容存在重复、偶发错误链接及错敏词等问题。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主动靠前,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对接,明确所需政府信息,提高办件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错敏信息日常监测和整改,严格执行日常读网巡查制度,重点加大对个人隐私泄露、链接错误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力度。同时强化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以易理解、好传播的解读材料切实做好新政策的大众认同。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优化办件流程,切实提高办件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局严格落实青岛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职责权限内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三)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79件(主办29件、协办50件)、政协提案68件(主办 30件、协办 38件),均按时完成。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小视频,讲述城市隧道工程轨行区安全管理、桥面系标准化安全作业多项住建安全小常识,切实增强个业、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精心制作的《青岛市房屋安全使用条例》动画版政策解读视频《房屋安全、有你有我》,细致讲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房屋使用安全日常防范、房屋安全鉴定等内容,营造了全民重视、共同参与房屋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获“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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