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1-18 来源 : 青岛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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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市城乡建设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7月31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作为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目标要求等。根据最新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全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亲自分管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委班子成员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全委政务公开工作。

  建立了公开信息的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确立了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和监督、奖惩制度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工作的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进行考核通报。

  二、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青岛政务网和委官方网站对《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市级文件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的通知》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我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美丽青岛行动成果显著等新闻发布会4次。组织“两会”期间重点城乡建设项目宣传,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双试点、太原路立交等专题宣传38次。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共刊发报道近3万余条。组织网络问政14场,参与网民1.4万余人次,提问502个,均全部按期回复。完成行风在线包周活动,共收到市民反映各类问题205个,回复率100%。组织“民生在线”网谈活动,参与网民2.3万余人次,回复网民问题338个。做好“三民”活动相关工作,我委共收到市民建议442条,确保市民建议全部按期办复。举办“三民”活动恳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参加,主要领导带头就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与与会人员进行坦诚交流。2018年,我委被评为意见建议优秀办理单位。通过微博微信、政府找错平台、论坛等渠道回应市民关切49次,为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建议提案的办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针对“两会”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市城乡建设委调研先行、分层分类、落实责任,对全部建议提案进行了高质量办理。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我委各类视察、座谈活动15次,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通报我委重要情况32份,在青岛政务网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共计129项次。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在青岛政务网建委窗口和委官方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对群众关注密切的工作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一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利用网站和媒体公布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在征收实施过程中,指导区政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依法和谐征收,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等工作,切实推进房屋征收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公开节能保暖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态。在青岛政务网及时公开公开了我市节能保暖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进展,并组织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三是积极公开建筑市场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务网公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及时在行政处罚系统公开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保证执法结果公开透明。

  

  五、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发布工作信息

  今年以来,我委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注重运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并以传统媒介相结合,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完成对全委共11个网站的合并重组,合并后形成全委统一的官网于4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年共发布信息846件。充分使用市城乡建设委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1898条政府信息。

  

  六、办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回应合理诉求

  2018年市城乡建设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络申请37件,信函申请33件。按时办结81件,延期办结1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4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33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答复,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七、依法履行工作职权,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18年我委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期限,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和相关证据依据,及时全面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按规定报送被纠错有关情况。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起,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八、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遵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具体要求,市城乡建设委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规范保密审查流程,我委印发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建办字〔2018〕49号),涉及到公文公开属性的保密审核工作,首先由办文单位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核并签字,其次由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复核并报委领导签发。

  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情况

  我委要求委属各单位也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设专员保障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公开工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处室单位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网站的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2019年,我委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严格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三是整合各项资源,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及时公布工作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并保证公开信息质量。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xls

  

  

  市城乡建设委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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