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02-01 来源 : 青岛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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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城乡建设委围绕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积极开展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总体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我委领导就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市建委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成立了市城乡建设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党委成员为组员。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建立了公开信息的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确立了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和监督、奖惩制度等。我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政务网为主公开信息指南、目录,以建设网、建管网、房地产开发网、园林政务网、勘察设计网等为辅,细化内容,按工作职能公开。公开点主要在政务办理大厅,设立专门公开窗口和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提供查询信息指南、目录和办理依申请业务查询方式多样化,上网、打电话、手机或邮件等满足不同企业需求。委属其他单位也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务公开手册或便民卡片的形式将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许多部门还积极通过日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本部门的政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在市电政办的大力支持下,对城乡建设网进一步作了改版完善,新增了人事任免、新闻发布、重点项目进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等专栏,进一步整合了网上办事工作平台,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有关内容及时进行更新,2012年,修订机构信息3次,发布公文法规102件,政策解读8件,财务信息1项,人事任免信息12件,工作动态150条,各类业务信息115件。主动公开信息通过金宏网在青岛政务网发布的同时,城乡建设委网站同步发布。
  根据市政府部署,将业务信息具体细分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建设科技管理、房地产业管理、城市化工作、建筑工程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和轨道和其他业务等8项,并更新全部信息。组织对涉及我委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目录进行了认真梳理,按时完成市里的有关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委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委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听取申请人的情况,登记交接本,申请人领取《登记回执》,申请材料转委法规处,法规处根据申请事项转相关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意见。委法规处根据回复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作出书面回复,转政务大厅回复申请人,申请人到大厅签收领取查询结果,并登记交接本,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及时、准确。
  2012年度依申请共计96件,受理当面申请76件、网站填表和电子邮件18件,传真和信函2件。主要是涉及施工许可、拆迁许可等方面的申请,现已全部按期办结。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被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件。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法院审理后,认定我委处理过程中做到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均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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