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2015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1-26 来源 : 青岛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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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城乡建设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不放松,狠抓落实不懈怠,开拓创新不停步,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11月份,预计全市城乡建设完成投资2004亿元,实现地税收入258.2亿元,占全市地税总收入的38%,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城乡住房建设

  (一)城乡居民住房改造扎实推进。认真执行《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鼓励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出台《青岛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征收工作。切实贯彻国家、省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我市2017年底前棚户区改造任务,研究制定我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意见和商品房用作棚改安置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棚改腾空土地和房屋后续处置利用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市办实事启动15000户城市棚户改造任务。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工3500户。

  (二)青岛湾老城区改造稳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善民生、文化回归、繁荣经济”的总要求,重点推进青岛湾老城区规划策划、招商洽谈和房屋征收工作,启动保护更新发展规划和潍县路19号运营策划、规划设计工作。借鉴国内外旧城改造成功案例,编制完成青岛湾老城区保护更新运营方案,快速稳妥推动青岛湾老城区改造。

  二、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三)城市路网体系建设进展顺利。重庆路改造工程基本完成收尾工作,2015年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福州路打通工程(黑龙江路-台柳路)提前近半年实现通车;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工程7月实现通车,地面道路等附属工程加快推进;株洲路打通工程(劲松三路-劲松七路)完成土石方清运及40%雨污水管线工程建设;实施道路微改工程13处,路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全市43个市级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约412.7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01.78万平方米。其中,5个项目已竣工,20个项目正在加紧施工,10个项目将在年底前再开工,8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85亿元,开工建设配套学校3所、竣工1所,开工建设幼儿园5所、竣工2所,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项目33个、竣工18个。完成第二体育场、当代广场、妇女儿童医院二期、崂山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万象城、永年路等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新增公共停车位约5000个。截至11月底,市区供热建设累计开工500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集中供热面积进一步扩大。

  (五)空间开发研究逐步深入。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工程建设,研究制订《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启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课题研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制订和建设技术导则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市体育中心、南京路、澳门路等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完成市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累计普查市区市政道路内埋设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约9200余公里,建立了地下管线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三维展示系统、浏览查询系统。

  三、积极作为,加快推进生态节能建设

  (六)园林绿化建设成效显著。建立浮山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遵循属地化原则,加快推进浮山城市生态公园建设,计划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青岛园”项目建设。按海绵城市要求推进实施四零一医院院墙开放项目和文化公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年底前完工。调度推进区建市助道路绿篱整治和桥下空间整治工程,全市增设绿篱7.6万延长米,完成桥下空间绿化面积4.1万平方米,剩余整治任务计划年底前完工。基本完成了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裸露土地绿化91处、绿化面积139公顷,栽植乔灌木 258.24 万株,地被53.62万平方米。

  (七)环湾绿道建设协调推进。统筹协调环湾七个区市加快绿道建设,累计完成环湾绿道32公里,占年度计划的84%。市南区、高新区、胶州市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城阳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黄岛区绿道基础工程基本完工;市北区、李沧区全面开工,正在有序推进,计划年底完工。

  (八)环湾流域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全面组织开展中心城区三大流域中11条河道截污治理,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各河道累积清淤约35万立方米,建设截污管(渠)14公里,整治排污口和污染点源110处,修筑护岸10公里,建设蓄水坝16座,挡潮闸1座。完成楼山河污水厂改扩建工程,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污水厂4.5万吨/日改扩建工程、杭州支路第五泵站改扩建工程按计划推进,年底通水运行。建设改造排水管网25公里。

  (九)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完成新建节能建筑208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改造350万平方米,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5万平方米,落实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101个,新增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我市获批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八个试点城市之一。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1423万吨,同比增长45%,全力推进5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的建设。城市“禁现”工作稳步推进,预拌砂浆使用量达到98万吨,同比增长9%。住建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大会,对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科学谋划,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十)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出台《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未来青岛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目标和战略任务。加快1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省示范镇建设步伐,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开工或扩建产业发展项目63个、总投资136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6个、总投资48亿元。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崂山区青山渔村、即墨市雄崖所、凤凰村列入国家传统村落保护目录,即墨市李家周疃、莱西市西三都河、黄岛区西寺村、胶州市玉皇庙村入选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十一)城乡环卫一体化全面覆盖。召开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出台了《青岛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青岛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青岛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开展“万村洁净行动”,全市所有村庄的集存垃圾已清理完毕,共清运生活垃圾200多万吨,开工建设镇村垃圾中转站32个,配套垃圾清运车、压缩车569辆,配置保洁员2.49万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通过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证,环卫一体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五、强化调度,加快推进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行业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深入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市建筑业调稳抓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已获土地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和《关于“践行三严三实,助力三创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加强财源建设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组织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着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优化审批服务,实施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审批平均提速56.57%,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保持100%。

  (十三)质量安全监管日益强化。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大隐患源评审验收等七项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深基坑、起重机械、大模板等重大事故隐患源管理,推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43%,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

  (十四)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常态长效。上次“三民”活动期间,收到市民建议156条,我委所有问题全面落实,对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事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区市政府,做到首问负责,落实到位。通过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微博互动等形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政务服务热线、信访来访、网上信访等途径,全力维护群众诉求,截至目前解决问题12000余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3件,组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切实把建议提案成果落到实处,做到了面复率、办复率100%。认真做好对口联系工作,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建立健全监督、联系、通报、反馈等四项制度,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15年,我委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广大市民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受多种因素制约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慢、融资难等问题亟待破解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城乡建设新机遇,发扬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精神,开展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工务工程、生态环境、空间利用、城乡安居、城乡统筹、行业管理、政务服务、机关作风建设提升等10大行动,实施30项工程,推动城乡建设上速度、城乡管理上台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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