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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适应青岛市新时代城市发展需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修订并发布了《青岛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以下是《导则》的详细解读。
一、修订背景
公共厕所是城市重要的环境卫生和公共服务设施。原《导则》自2016年试行、2019年部分修订以来,对规范青岛市公厕规划、设计、建设,提升公厕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公厕行业标准体系进行了更新,公厕建设面临新的需求,客观上要求对原《导则》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导则》修编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主要依据包括: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等国家标准。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行业标准。
《导则》还参考了多项行业规范和标准(详见第2章编制依据),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三、主要内容
《导则》共分为8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总则:明确导则适用于按照《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区范围内公共厕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其他区域宜参照执行。
编制依据:导则引用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包括市容环卫、城市公厕设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无障碍设计等。
专业术语:统一术语定义,如公共厕所、固定式公共厕所、活动式公共厕所、无障碍厕位、第三卫生间等,避免歧义。
公共厕所的设置:明确公厕设置要求,强调以固定式为主、活动式为应急补缺;细化商业区、交通设施、公共文体场所等不同区域的设置标准和密度。
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设计原则和设计规定,细化男女厕位比例、无障碍设计、智慧化设施等要求;明确卫生洁具布置和使用空间尺寸。
固定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按一、二、三类划分固定式公共厕所,明确各类别公厕在建筑形态、厕位面积、第三卫生间、室内高度等方面的配置要求。
活动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建造:活动式公厕应便于移动、安装和拆卸,明确结构形式和冲洗类型分类,细化配置要求。
安装与验收:明确公厕的给水排水、通风、无障碍设施等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附录A 公共厕所标志牌:规定标志牌的分类、尺寸、文字、颜色、图形符号等设置要求,并附有详细样式表。
附录B 公共厕所及配套设施图例:增加完善公共厕所种类及图例、公共厕所建设实例等。
四、导则特点
导则与国家行业标准相比,在原《导则》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以人为本和海滨特色,具有与青岛市地域结合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设计原则中提出了加大适老化、适幼化和人性化方面的细节设计,更好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差异化的现实需求。 2.考虑青岛沿海地域特点,要求滨海地段公共厕所的门窗及五金件等,应选用耐盐雾腐蚀的金属材质,海水浴场附近公厕污水排放管道应在前端设置沉砂防堵设施等。
3.更加关注旅游旺季女性如厕排队问题,在提高女性厕位数量比例的基础上,增加了可以考虑男女厕位转换设计,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4.拓展集成公厕多元化的便民服务功能,如便民服务药箱、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
5.继续保持公厕配建环卫工人休息间、临时停车位、自动售货机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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