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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智能施工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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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484197649408327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5-09-30
  • 发布日期 2025-09-30
  • 发文字号 青建办字〔2025〕60号
  •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建造水平。青岛市作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传统施工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智能建造发展需求,存在系统应用不充分、数据整合困难、人机协同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为规范智能施工管理行为,推动智能建造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建设工程智能施工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二、制定依据

    《导则》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 5121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等国家现行标准,参考《智慧工地评价标准》(T/CECS 1368)、《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T/CECS 1581)等团体标准,并结合青岛市已发布的《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地方性文件,系统构建了适用于青岛地区的智能施工管理规范体系。

    三、主要内容

    《导则》共分为12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与术语:明确导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界定智能施工、智能施工管理、数字孪生、人机协同事故率等核心术语。

    (二)基本规定:提出智能施工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流程和数据管理要求,强调“数据驱动、智能决策、人机协同”。

    (三)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引入数据治理工程师等新岗位,建立人机协同事故率、数据治理达标率等新型管理指标。

    (四)资源、进度、质量、安全、成本、风险管理:分别从人员、材料、机械、资金等方面提出智能化管理要求,构建覆盖施工全过程的智能管控体系。

    (五)收尾管理与绩效评价:明确数字交付标准、智能结算机制及保修期管理要求,建立基于数据驱动的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四、主要特点

    (一)构建了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智能施工管理体系

    《导则》系统整合了从项目策划、施工执行到竣工验收、运维保修的全流程管理要求,突出数据驱动和平台协同,推动施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二)明确了智能施工特有的管理指标与岗位职责

    首次提出“人机协同事故率”“数据治理达标率”等量化指标,新增“数据治理工程师”岗位,细化各岗位在智能施工环境下的职责边界,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三)强化了数据资产管理与技术融合应用

    强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产权属管理,推动BIM、物联网、AI、数字孪生等技术在进度、质量、安全等环节的深度融合,实现施工过程的智能感知、动态优化与风险预控。

    (四)突出了智能施工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以数据可量化、过程可追溯、决策可验证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反馈至AI训练平台,推动管理流程优化与标准作业流程数字化,形成闭环提升机制。 

     

    政策解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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