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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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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122235461099555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 2025-08-29
  • 2025年8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等3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有哪些?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相关方关系,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建设单位委托法定职责外的服务需另行签订合同。

    (二)如何压实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配强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确保施工期间人员到岗履职;严格审查入场材料和人员,把控关键部位和工序。

    (三)怎样推动监理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试点引入保险制度和监理费专户制度,探索监理委托方式改革;推动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转型,开展专项技术服务和数据支撑服务等,拓展服务产品;加快信息化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提升监理企业服务水平。

    (四)如何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以监理单位技术服务能力、市场信用水平和工程业绩等为主的招标评标机制,规范监理取费,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确保中标人员到岗履职;构建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实行动态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

    (五)如何提升行业内生动力?

    支持监理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外埠市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星级评价、市场平均成本定期发布制度,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市住建局工程质监处,联系电话:0532-8506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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