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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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45431680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3-02-02
  • 发布日期 2023-02-02
  • 发文字号 青建房字2023-2
  •  一、制定背景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带来大量的征迁和安置工作,安置房建设成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关键。为满足安置居民的居住需求,需要从市级层面制定有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安置房的建设品质。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各区(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三、制定目的

    为规范我市安置房建设标准,提升安置小区建设品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重要举措

    《关于青岛市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旧城旧村改造等项目中,用于安置居民的房屋建设品质,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其他等五部分内容作出了规定,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优化规划设计。从规划布局、总平面设计、配套用房及设施、户型面积和车位设置等方面对规划设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二是加强渗漏防控及验收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工程渗漏防控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推动住宅工程品质全面提升。

    三是优化室外景观和绿化。从景观、绿化和绿地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室外整体美观度提供指导参考。

    四是突出外立面打造。外立面风格应尊重地域历史,采用丰富的立面效果;外墙面层及保温材料应经久耐用、美观防水;空调外机及设备平台要便于安装维护。

    五是突出公共空间打造。公共空间要注重材料品质和美观,入口、门厅和地下车库应满足实用、安全、人车分流等设计要求。

    六是注重配套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配套同步,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提前编制安置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

    七是注重其他设施设备。要注重电梯、门禁系统和门窗等设施设备的选购、安装和应用,提升小区的安全宜居指标。

    八是注重后期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先验后收保维修措施。要强化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提升信用评价管理效能,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鼓励和引导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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