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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拟代市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4号)进行修订,现将《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qdkfj1301@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意见”;
2.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68号时代国际广场18楼,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配套建设处,邮政编码:266033(联系电话:0532-85933923)。
意见反馈截止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附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