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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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7340002002021004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1-06-15
  • 发布日期 2021-06-15
  • 发文字号 青建规字〔2021〕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1-0140001
  •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新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原《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1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1.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2.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3.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4.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5.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6.docx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表7.docx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