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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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7340002002021002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1-04-08
  • 发布日期 2021-04-09
  • 发文字号 青建管字〔2021〕1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1年度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重大活动保障,切实将“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和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突发与流行的危险性降至最低,根据市爱卫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青岛市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青岛市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1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重大活动保障,有效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和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突发与流行,根据市爱卫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青岛市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标准

    在全市住建领域持续开展以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方针,做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提高防制水平。各场所整治标准要符合市爱卫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结合4月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建设工地现场内和物业小区、办公楼宇等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在开展日常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基础上,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做好冬春季集中灭鼠行动,夏秋季集中灭蚊蝇、集中灭蟑螂等活动,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C标准要求。

    (一)开展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到工地卫生整洁、物料堆放整齐、无积水(或积水采取了防蚊幼措施),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二)完善工地食堂防蝇、防鼠设施,落实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的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物理、化学、生物等防制措施;

    (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密度控制标准。物业服务单位要做好各自所服务的居民生活小区、办公楼宇等场所卫生整治,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物理、化学、生物等防制措施;

    (四)加强对闲置空地、集体土地拆迁工地卫生管理,及时清运拆迁工地垃圾,有效控制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完善组织、制订方案,开展第一轮除“四害”统一行动(2021年4底前)

    1.成立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局办公室和相关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区(市)住建部门也要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市)内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病媒生物工作防制相关方案和工作措施。

    3.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地现场、物业小区等重点场所或卫生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清运垃圾,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加强建设工地现场办公、生活等区域和物业小区、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以及人员高频接触物品的清洁消毒,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为全面战胜疫情营造良好环境。

    4.在全面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的基础上,按照市爱卫会的工作部署,集中开展以春季统一灭鼠和消灭早春第一代蚊蝇为主要内容的病媒生物药物消杀。建设工地现场、物业小区等场所要投放无毒鼠药,蚊蝇药物消杀要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要以建设工地现场生活区域和物业小区中的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第二阶段:强化督查、全力保障,开展全市第二轮除“四害”统一行动(2021年4月?11月)

    1.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施工人员、居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大力开展住建领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工地现场和物业小区等场所堆积的杂物,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

    2.5-10月期间,每月的5-6日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集中灭蚊蝇统一行动,加大病媒孳生地的清理 ,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督导住建领域全面落实好各项病媒生物防控措施。11月中旬开始全市开展冬季集中灭鼠行动。

    3.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要重点对场馆、定点宾馆(饭店)2000米范围内住建领域开展除“四害”统一消杀行动,降低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重大活动前一周完成集中消杀行动,确保不因病媒生物危害而影响重大活动的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分工。要加强对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制定有效防制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住建领域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2021年5、6月份每周报告一次,7-11月每月报告一次。

    (二)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发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条幅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和发动广大施工人员、市民群众自觉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堆积杂物和垃圾,消除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减少病媒生物的孳生与繁殖,积极主动参与全市组织的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行动,为重大活动保障做好各项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落实整改。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督查,重点加大对建设工地现场、物业小区内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的督查,督导各单位全力做好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措施。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应对和处理群众关切和反映的问题。

    附件:1.青岛市住建领域病媒生物防制责任分工.docx

        2.青岛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docx

                3.2021年青岛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doc

                4.青岛市病媒生物防制药品推荐使用名录.docx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