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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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市委“一二三四六十”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秉承“唯信任不可辜负,唯实干回报信任”理念,把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作的决心化作全局上下攻坚克难的信心,坚持“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扎实推进“1361”工作体系,即牢牢把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作为经济部门、民生部门、行业部门的职责使命,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建设、产业发展增效、宜居安居提升、村镇建设提质、智慧低碳转型、质量安全强基”六大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全市勇当排头、在全省走在前列、在全国争创一流,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贡献。

一、坚定扛牢“三个使命”,聚力开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坚定扛牢经济部门职责使命。聚焦住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筹稳市场、强产业、扩投资,保持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20%以上。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力争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居全省前三、副省级城市前三。顺应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加快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现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8%以上,保持增速全省前三、进入副省级城市前五,支持龙头企业在全省强企排名“进五争三”。着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2.坚定扛牢民生部门职责使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发力,健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长效机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攻坚任务,高效开展城市重要节点、空中缆线、自建房安全三项整治,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优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更好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生活需求。

3.坚定扛牢行业部门职责使命。聚焦增创发展优势、提升治理效能,加强自主改革探索,依托制度创新、科技赋能、典型示范,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高效开展绿色城市建设发展、城市体检等国家级试点任务,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省旅游发展大会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努力在绿色低碳发展、智能建造、新建住宅“先验房后收房”、标准化工地建设等方面,形成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聚焦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城建项目建设等领域制度性障碍,全力理顺体制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完善治理体系。

二、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建设行动,推动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4.深入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建设攻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让利于民,启动改造473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3.77万户。把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三个关口,提高改造标准,增加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出台我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技术导则和投资标准,健全配套政策规范体系,推动改造范围向老旧街区拓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量力而行,启动改造19个城中村,推进66个续建项目,保障安置房建设与商品房同档次、同品质。

5.深入推进市政设施建设攻坚。纵深推进市政道路“15515+N”工程,全面建成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海尔路银川路立交等项目,启动胶州湾第二隧道青岛端盾构掘进,力争重庆路快速路桥梁主线通车;开工建设唐山路(重庆路—天水路段)、山东路-鞍山路立交等重点项目;协同实施黑龙江路连续流建设;打通20条以上未贯通道路,推进10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持续发力用设施建设,实施4个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建成7台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东岸城区“煤改气”攻坚任务。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配套面积500万平方米、海绵城市达标面积15平方公里、环卫公厕200座,新建城市燃气及供热管网500公里、综合管廊10公里、智慧路灯500基、加氢站2座。

6.深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攻坚。持全面发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实施95个停车场项目,新增泊位2万个以上,其中在老旧小区、医院、学校、景区等重点区域实施52个公共停车场项目,力争新增泊位1万个以上。健全全社会停车设施共享机制,完成200个商场、酒店、写字楼等经营性停车场共享,缓解停车难题。

7.深入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攻坚。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市南、市北两区实施中山路周边保护修缮15万平方米,强化产业招商和业态落地,营造品质、活力、时尚的历史城区新场景,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保护更新片区。

8.深入推进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作战、条块结合、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控源截污、拆违治乱、设施建设等基础治理工作,建设兼顾截污、清淤、增绿、开发的示范样板段1公里以上,打造兼具生态中轴、幸福纽带、活力水岸、发展地标等功能要素的城市“绿腰带”“金腰带”,助力主城区功能品质实现新提升。

9.实施城市重要节点整治提升行动。以“国际范、中国风、青岛韵”为主题,以“一主两备六核二十路”为依托,组织开展奥帆中心、八大关等重要区域综合环境品质提升,对机场高速、青兰高速、胶州湾隧道、香港路、东海路等重要道路及出入口节点进行更新,实施道路及两侧绿化、亮化、美化、建筑立面、违建拆除、裸土治理等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形象。

三、大力开展产业发展增效行动,为全市经济稳中求进做出新贡献

10.推动房地产市场向稳向好。妥精准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着力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保持供需基本平衡、住宅库存合理运行、房价指数处于合理区间,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全面铺开“带押过户”,深化落实提振市场措施,积极盘活存量房屋资源,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争取、用好国家专项借款,全力化解处置30个以上风险项目,协同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强住房租赁管理,深入推进市场秩序整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行为监管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11.推动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一企一策”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建立青岛工程建设联盟,服务企业资质升级,力争新增1-2家特级资质企业、40家一级企业,促进施工企业和建材企业合作共赢。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企业在细分领域打造专业品牌、构筑竞争优势。持续壮大勘察设计企业规模,培育“青岛设计”品牌,实现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左右。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12.推动“双招双引”提质提效。坚持搭平台、聚资源、建链条,加强与区(市)、重点功能区对接合作,大力开展全产业链招商,招引行业领军、新锐企业落户青岛,力争引进3家建筑业龙头企业、2家勘察设计甲级企业区域总部,全年引进企业总部8家、产业项目2个以上。发挥建筑业企业“稳就业”作用,吸纳大学应届毕业生9000人以上。

四、大力开展安居宜居提升行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品质取得新成效

13.全面保障“住有所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住房政策。用好用活计提资金、金融机构信贷支持,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3.5万套(间),新开工公租房6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万户,有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

14.持续迈向“住有宜居”。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1.5万套(户),基本建成1.65万套(户),开工及基本建成户数均居全省第一。出台我市住宅小区配置指南,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因地制宜高效开展全域空中缆线整治,整治道路缆线600公里、居住小区473个,推动主次干道缆线入地实现突破。充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全力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成效。加快补齐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短板,新增充电位10000个以上,建设换电柜200处以上。

五、大力开展村镇建设提质行动,塑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面貌

15.提升村镇功能环境品质。出台我市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示范引领、分类施策开展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试点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启动第二批传统民居省级试点和第三批美丽村居市级试点建设工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建设,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10万农户清洁取暖改造,完成1万农户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16.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纵深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排查和阶段性整治任务,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改造农村危房747户,保障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安居。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提升限额以下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大力开展智慧低碳转型行动,培育绿色创新发展新优势

17.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全国智能建造试点任务,建设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创建“A+”智慧化工地30个以上,打造智能建造项目50个以上,建设智能化工厂5个以上,推动20个以上建筑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转型。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二期建设,推动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扩容提效。建成省内首家住建领域国家级数字档案馆。

18.促进行业绿色化发展。放大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效应,制定我市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与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44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推广超低能耗建筑10万平方米,完成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900万吨,推进建筑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七、大力开展质量安全强基行动,实现高水平安全发展新提升

19.毫不放松抓好工程质量。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建设工程审批监管执法职责,优化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管理方式。狠抓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深化质量检测市场整治。打造先验后收保维修青岛住宅+”工作模式,力争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完成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二期、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国际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持续工程质量提升,保持精品工程获奖数量全省领先。巩固深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模式,助力地铁高效建设。

20.毫不手软抓好安全生产。牵头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举办全国性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活动,提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等“多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成效,提高全市建设工地管理水平。

八、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松懈抓好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设第一标准,注重“三级联动”发力,高水平打造模范机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22.提升党建引领成效。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建联建机制,提升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水平。健全党建引领常态化机制,深化“先锋住建”党建品牌和“住建为民 情满城乡”机关品牌建设,加强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积极组织群团组织争先创优。高标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开展“文明住建 你我共建”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行业文明建设成效,擦亮“全国文明单位”招牌。

2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责任制,健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4.营造风清气正生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锤炼敢打必胜、善作善成的住建铁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抓常抓细日常监督,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推进“清风住建”廉洁文化品牌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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