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3-16 来源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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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三大行业发展,扎实推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绿色城市建设发展等七大国家级试点任务,深入实施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四大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1.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建设工地、房地产交易和经纪场所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常态化管理要求,健全排查、管控、监督、宣传、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压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2.强化经济运行保障支撑。健全经济运行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创新出台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政策措施,持续落实援企惠企政策,高水平开展“双招双引”,加大市场化资源配置工作力度,优化保障项目落地政策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提质增效。

  3.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协会有效发挥作用,积极搭建会议会展平台,完善常态沟通、项目调度、政策发布、信息共享方式渠道,密切政企互动合作,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服务。

  二、着力推动三大行业发展

  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编制实施“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和住宅、住宅小区配置指南,改进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协调机制,举办首届宜居博览会,推动住房建设和消费高质量发展。

  5.提升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主动靠前服务,持续推动企业资质升级。鼓励本土建筑业企业通过挂牌上市、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引进国内知名企业来青设立区域总部,壮大建筑业整体实力。加快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6.推动勘察设计业做大做强。持续服务企业升级,引导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全力开拓外埠市场。打造行业尖端人才梯队,培养扶持我市优秀人才评选国家级、省级勘察设计大师。树牢行业精品意识,积极开展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选。打造行业开放交流平台,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举办中德历史城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层次国际论坛。

  三、扎实推进七大国家级试点任务

  7.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要求,增加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房源。实施住房保障5000套(户)。加强政银企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稳步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适当加大租赁型人才住房建筹力度。发展人才集聚片区,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人才社区(小镇)、青年创业城。加大人才住房政策优惠力度。

  8.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做好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工作,支持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规模的国有、民营企业加大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力度。持续开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建设和筹集租赁住房房源2.2万套。

  9.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推动成立绿色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推进会暨中国(青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高峰论坛”,探索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建设,拓宽城市绿色建设发展项目融资渠道。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提升建筑品质,新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20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实施220万平方米节能保暖改造、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供热900万平方米,建设各类管廊10公里,系统化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0.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标准体系。协同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试点相关工作。

  11.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探索批量集中采购和“互联网+”等推进模式,创新市场驱动,抓好政府采购应用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

  12.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编制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打造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提高物业服务附加值和服务质量。

  13.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加大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情况督查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公示平台数据,组织召开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推进会,推广质量信息公示试点阶段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拓展试点工作成效。

  四、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

  14.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高标准承办第三届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推进康复大学校园建设。启动改造老旧小区200个以上。启动棚户区改造1.2万套(户)。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建天然气管网150公里,推进加氢站建设,整治提升路灯设施3000处。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探索停车泊位联网管理。加快推进胶州湾第二隧道建设,推动新机场高速连接线(双埠-夏庄段)工程6月底前全面通车,长沙路-环湾路立交桥、太原路东延段、株洲路打通及株洲路上桥匝道工程主线通车。打通20条以上未贯通道路。整治提升50条市政道路。实施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8座人行过街天桥。统筹协调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开展中山路北段(湖北路至胶州路)建筑立面修缮及宁阳路、四方路等9个街区10万平方米建筑修缮。

  15.深入实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继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新增10个镇级处理终端,建设2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推动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开展农村清洁取暖示范点创建,完善清洁取暖政策和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改厕规范升级。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第三批省级美丽村居建设试点,开展第一批美丽村居建设市级试点。

  16.深入实施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管理。创新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全装修工程监督管理。深化优质工程培育,保持创建精品工程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扎实开展防范遏制房屋市政施工较大事故整治攻坚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推动网上动态监管。

   17.深入实施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互联网+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流程再造,整合住房、物业、工程管理等行业监管信息,打通信息应用完整链条,提升监管效率水平。简化招投标工作前置条件,完善施工图审查改革制度和消防验收“住建+”模式,优化施工图审查服务。深入开展“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8.提升党建统领作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建党100周年庆祝工作。抓好“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住建为民,情满城乡”局品牌和“住建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力度,努力争创青岛市直机关名牌,全力建设模范机关。

  19.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着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三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力打造“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体系,推行“标准化+特色化”“联建共建”等工作模式,选树一批示范支部、过硬支部。高标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0.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加大政治监督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系统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办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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