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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申请时间即将截止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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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2025-2026年采暖期停止或恢复用热申请的受理工作将于10月16日(周四)前截止,在此,市城市管理局温馨提示:如还有市民朋友需要在今冬停热或者恢复用热的,请尽快与所属供热单位联系办理。

友情链接:

(一)市区主要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6556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市南):8581040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83778177

中节能(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8012777

(麦岛金岸58921122,金茂湾小区58921080)

青岛崂山湾能源有限公司(东亿热力):88903112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66796679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85112319

青岛即热集团有限公司:88550848

 

(二)区(市)供热行业监督电话

崂山区城市管理局:4001669666

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87860127,4000532555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658370

城阳区高新便民服务中心:68012572

蓝谷建设分局:67723107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58508181,58276709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88319669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031777,400079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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