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51915212,传真:0532-51915213,电子邮箱:qdscsgl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立足平台做好“点对面”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62条,“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青岛城市管理”微博累计转发权威信息290篇次。局网站开设物业管理专栏,并通过“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物业类信息,有效降低该类事项依申请公开数量。微信公众号策划推出最美城管人系列专题报道、《“绣”出如画城市 建设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等优秀宣传文稿受到上级表彰。二是突出重点进行“面对面”服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提高群众对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发放《致建设施工单位的一封信》1480余份,指导协助企业按程序办理规划施工、占掘路等许可手续,将预警监督工作做在前端,预防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三是紧扣热线密切“点对点”联系。全年共受理市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城市管理类问题5915件,正在办理138件,回退3900件,办理1877件。群众满意率81.92%,问题解决率79.32%,及时响应率96.33%。开通389条供热服务热线,提高群众诉求一次办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9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较2023年上升28.99%。其中,“予以公开”38件,占比42.7%;“部分公开”9件,占比10.11%;“非我局职能无法提供”38件,占比42.7%;“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占比1.12%;“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占比3.37%。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编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发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3件,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主动公开文件均配发政策解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年共整改错敏字词48条,梳理历史信息260条。丰富信息形式,加大主题海报、长图、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产品的策划制作,融入漫画、卡通形象等元素,不断提升信息传播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务新媒体讲述“城管故事”。“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粉丝量位列全国城市管理领域官方公众号前百分之三、山东省第二名,策划推出最美城管人系列专题报道、《“绣”出如画城市 建设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等优秀宣传文稿,展现新时代城市管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优化智慧平台建设便捷群众参与。建设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线业主电子投票、物业线上“三公开“、物业服务问题“码上办”等30多项功能场景。全市共有1000多个小区开展公共事务线上投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由150天缩短到20天以内,极大便捷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渠道。拓展运管服平台功能高效服务用户。依托青岛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创新公众服务系统功能,开发建设“点·靓青岛”小程序,设置“我拍我城”“有奖随手拍”“家政服务”等16个模块,收到市民反映14类问题线索5.65万件,吸引入驻开换锁、修理上下水等商户800余家,为全市近2万户商家提供“一对一”门头招牌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编制印发《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16项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建立考评机制,针对上级通报的问题,约谈栏目负责人,不断压实责任。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3月,组织全局政务公开暨对外信息编审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掌握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和重点要求,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87 |
0 |
0 |
1 |
0 |
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0 |
1 |
0 |
0 |
38 |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5 |
0 |
0 |
1 |
0 |
0 |
8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业务知识储备不够,工作能力需提高。全年发生4起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申请人行政复议事项,造成工作被动。二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严格。仍有错敏字词情况,尤其是2019年以前发布的历史信息错敏字词较多;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有不可用链接情况。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公开缺乏新鲜感、时代感,对市民的影响带动作用有限;政策公开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
(二)下步打算
一是不断深化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提升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养。二是着力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依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机制,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在确保栏目信息发布数质量的前提下,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发布形式和渠道。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垃圾分类、燃气供热等事项,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把握宣传重点,推动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青城管办〔2024〕19号)。所有事项均按要求的内容、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上级交办“两会”建议提案91件(主办40件、会办5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7件(主办20件、会办27件);市政协提案44件(主办20件、会办24件)。建议提案中,涉及物业方面34件,占37.3%;执法方面20件,占22%;环境卫生方面15件,占16.5%;燃气供热管理方面12件,占13.2%;市容景观方面3件,占3.3%;城市管理综合方面7件,占7.7%。2024年度荣获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突出行业特点创新主动公开。开展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青岛地区系列活动,发布60个实践点位,设置11条打卡线路,共有3.2万余名中小学生参与互动体验。微信公众号以问答形式推出的物业服务管理知识系列问答,相关经验做法获得肯定。二是依申请公开重点环节前置处理。针对依申请公开不属于我局职能的申请事项大幅增加的情况,将办理重点前置,突出与申请人沟通环节,耐心细致讲清法规政策,告知申请人申请路径,引导申请人主动撤件,极大提高办件率。2024年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主动撤件20件,占比18.35%。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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