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3-11 来源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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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8〕51号)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通知》等专门文件要求,特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沂水路7号;邮编:266001;电话:82861384;传真:8286117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顺应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期待,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全面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构建起统筹协调“大城管”格局。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了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工作方案、问题解决、落实措施情况的汇报,并列入重要决策事项,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现场督查以及延伸督查。

  (二)建立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和行业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保密审查等工作。局属各单位、行业处室依据局统一要求,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工作方案。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针对部分局属单位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办事事项的变化,对办事公开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完善,剔除了一些停办过时的服务项目,理清了一些职责不清、概念模糊的办事内容,制定、细化了办事指南,优化了服务流程,保证公开内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四)完善公开内容。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强调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抓住公众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一是公开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及便民服务电话。二是公开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惠民政策。三是公开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四是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使群众明白放心消费。五是公开投诉电话、监督机构及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公开用水、用气、用热等常识及常见问题解答,保障群众用水、用气、用热安全。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局系统政务信息员、网络宣传员两支队伍,共计60余人。开展了提高思想认识、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综合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及办事服务公开情况。我局现有网上办事服务事项11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8项(60小项),便民服务事项62项。审批类事项全部纳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所有事项均可在线查询办事指南,部分事项按照市审批服务大厅的要求,开通网办,可接受网上预约、办理等。便民服务事项,包含办事类22项,查询类40项。办事类事项均实现了在线查询办事指南;除1项需现场办理外,其他事项均不同程度实现了网上预约、申报、咨询的功能;查询类事项均可在线进行直接查询、留言或QQ互动。

  我局收费中心智能化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与青岛政务网的便民服务事项“应用整合”,公用事业缴费网上办理功能与市政务信息平台联动。同时实现了青岛政务网的注册用户,可以在收费中心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的联合登陆,方便了群众。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充值、缴费网点,加强与青岛新闻网和城市传媒合作,建设微信公众账号平台,做到互联网+公用事业缴费,为群众提供微信查询、支付功能,满足差异化、社会化、信息化服务需求。2015年,我局收费中心累计充值259万余笔,金额4.9亿余元;网上充值111万余笔,金额1.58亿余元。

  (二)“网络在线问政”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24场“网络在线问政”常态化访谈工作。通过制发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加大督查等方式,保证了访谈高效、有序进行,网民问题及时、圆满解决。活动中,上线网民2151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及咨询559件,办理答复559件,答复率100%,实现了有效问题审拣通过率、分拣率、答复率三个100%。开通了12319“网络在线问政日常事务”栏目,网民可随时登录我局网站(szgyj.qingdao.gov.cn),留言反映在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12319日常“网络在线问政”与局系统74个服务网络单位联动,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下发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过网站进行回复。

  (三)政务微博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网民反映的情况,按照“先沟通、快办理、再答复”的原则,及时通过私信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第一时间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网民。目前,“青岛市政公用”政务微博粉丝达到5687人,发布、转发(办)微博2893条,及时处理网民反映问题896个。

  (四)服务热线工作开展情况。我局12319热线建成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四合一”的信息平台,拓展了接入渠道和服务功能,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强化12319热线的管理、服务、信息、网络中心作用,发挥核心资源优势,进行信息归纳、整合,共受理来电424509件,均给予答复和办理,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

  (五)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我局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贯彻<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城管〔2015〕95号)《关于新建住宅烟台设置污水收集系统和已有阳台排污整治的通知》(青城管〔2015〕168号)两件规范性文件,均在局网站进行了问答释义或政策解读。

  (六)《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开展情况。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完成《行风在线》上线6次、《民生在线》上线1次,分别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427个、56个,均第一时间分解转办,督促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两线”群众满意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

  (七)财政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58号)要求,我局对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说明等,全部通过青岛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其中,网站填表17件、信函申请1件。均已按期办理并答复。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580人次,均及时进行了解答。无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组织好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二是要继续发挥好青岛政务网、局网站、12319热线和政务办理大厅四个“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及时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市民互动的信息平台。三是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政务网为城市管理事业方面发布信息的主渠道。《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所统计事项,以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为准,对其它渠道的信息,不进行重复统计。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填报日期:2016年1月30日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2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03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4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2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8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8

1.按时办结数

1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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