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8〕51号)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当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31号)、《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65号)要求,特公布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沂水路7号;邮编:266001;电话:82861384 ;传真:82861171)。
一、概述
2014年,以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群众宜居幸福感为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最洁净的城市环境、全国领先的服务质量和全国一流的管理模式”的目标定位,全面提振攻坚克难、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全面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市政公用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1.领导高度重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了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舆情处置等工作方案、问题解决、落实措施情况的汇报,并列入重要决策事项,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
2.建立健全机构。我局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和行业处(室)领导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保密审查等工作。局属各单位、行业处室依据局党委的要求,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细化工作方案。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制发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年活动实施方案》、《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推进网上办事工作的通知》,针对部分局属单位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办事事项的变化,对办事公开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完善,逐步剔除了一些停办过时的服务项目,理清了一些职责不清、概念模糊的办事内容,制定、细化了办事指南,优化了服务流程,保证了公开内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4.完善公开内容。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强调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抓住公众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一是公开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及便民服务电话;二是公开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惠民政策;三是公开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四是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使群众明白放心消费;五是公开投诉电话、监督机构及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公开用水、用气、用热等常识及常见问题解答,保障群众用水、用气、用热安全。
5.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局系统政务信息员、网络宣传员两支队伍,共计60余人。开展了提高思想认识、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培训,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综合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及办事服务公开情况
我局现有网上办事服务事项140项。包含行政许可事项39项,非许可审批事项20项,监督服务事项17项,便民服务事项64项。其中,便民服务事项,包含办事类33项,查询类31项。办事服务事项140项中,已开通网办122项。便民服务事项中,共有办事类事项33项,均实现了在线查询办事指南;查询类事项31项,均可在线进行直接查询、留言或QQ互动。审批类事项共有76项,包含许可事项39项,非许可审批事项20项,监督服务事项17项,全部纳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所有事项均可在线查询办事指南,部分事项按照市审批服务大厅的要求,开通网办,可接受网上预约、办理等。
我局收费中心智能化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与青岛政务网的便民服务事项“应用整合”。为扩大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的访问量,我局收费中心与青岛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合作,在青岛政务网的便民服务事项 “应用整合”中增加了的链接,实现平台对接,公用事业缴费网上办理功能实现与市政务信息平台联动。同时实现了青岛政务网的注册用户,可以在收费中心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的联合登陆,方便了客户。截至目前,我局收费中心累计充值笔数189万余笔,数额3.8亿余元;网上充值占66万余笔,数额1.1亿余元。
(二)“网络在线问政”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组织开展了24场“网络在线问政”常态化访谈工作。通过制发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加大督查等方式,保证了访谈高效、有序进行,网民问题及时、圆满解决。活动中,上线网民2061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及咨询398件,办理答复398件,答复率100%,实现了有效问题审拣通过率、分拣率、答复率三个100%。开通了12319“网络在线问政日常事务”栏目,网民可随时登录我局网站(www.qdmu.gov.cn)进行留言反映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环卫等方面遇到问题。12319日常“网络在线问政”与市政公用系统26个二级服务网络、316个三级服务站进行联动,对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下发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过网站进行回复。
(三)舆情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队伍体系。成立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二是健全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体系。完善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舆情信息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健全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网络体系。为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建立了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做到了24小时不间断监测舆情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各责任单位落实处理。四是落实“四快”处理机制,网络舆情在第一时间解决落实。密切关注网站、网上论坛、社区等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广大网民关注的98条涉及市政公用系统的热点、焦点问题和有关言论,及时跟帖,参与评论,保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对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组织各建设单位梳理完善了财力投资项目建设流程,把握关键的节点控制,为实现财力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创造有利条件。二是组织信用信息采集。按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集中组织了一次对行业内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三是做好数字化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组织各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相关数字化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了11个项目50项信息的填报工作;组织各建设单位开展数字化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共对2014年13项完工和在建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信息进行了填报。
(五)政务微博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全市和全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按照“先沟通、快办理、再答复”的原则及时办理、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及时通过私信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第一时间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网友。目前,市政公用政务微博粉丝达到2760人,听众118人,发布、转发(办)微博1196条,办理政务微博专报11期,及时处理网友反映问题858个。
(六)服务热线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12319热线建成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四合一”的信息平台,拓展了接入渠道和服务功能,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强化12319热线的管理、服务、信息、网络中心作用,发挥核心资源优势,进行信息归纳、整合,采取有力措施,共受理来电580793件,均给予答复和办理,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
(七)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局共制定发布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市政公用〔2014〕2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市政公用〔2014〕75号)2件规范性文件,均在局网站进行了问答释义或政策解读。
(八)《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开展情况
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完成《行风在线》上线6次,《民生在线》上线1次,分别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397个、108个,均第一时间分解转办,督促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两线”群众满意率均名列全市前茅。
(九)财政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58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2013年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说明等,全部通过青岛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站填表和电子邮件5件。均已按期办理并答复。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606人次,均及时进行了解答。无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组织好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二是要继续发挥好青岛政务网、局网站、12319热线和政务办理大厅四个“平台”的作用,注重发挥政务网等平台的优势,不断充实、及时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市民互动的信息平台。三是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政务网为市政公用事业方面发布信息的主渠道。《青岛市市政公用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上报统计表》所统计事项,以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为准,对其它渠道的信息,不进行重复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6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6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个 |
36 |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0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5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