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一封信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2-27 来源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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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抗击疫情,我们是责任共同体,更是命运共同体。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青岛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秉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作风,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全市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520余人次,累计查处非法占路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14029处次,关闭便民摊点群135处。当前,疫情防控还没到胜利的拐点。2月21日济宁任城监狱确诊超过200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影响。随着疫情防控持续深入,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剧和店铺陆续开业,市容秩序管控压力明显加大,一些同志正在经受连续作战、疲劳作战的考验,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前功尽弃。全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抓好执法队伍自身防护为着力点,毫不放松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队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战斗力。一、做好办公场所防护1.上下班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2.进入办公场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外来人员进入单位要做好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3.如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并对接触电梯按钮部位加强清洁、消毒。4.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办公场所禁止使用全空气系统的中央空调,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开窗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5.办公室内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避免对桌办公,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杜绝近距离交谈,更不要聚众讨论。6.重视常用物品及公用物品的消毒,个人坚持勤洗手、多饮水,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按照七步法洗手。7.减少集中开会,最好将线下会议改为网络会议。如果一定要在会议室开会,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尽量保持远距离间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中途适时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8.禁止集中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后卫生清理及消毒工作。二、做好外出执法巡查防护9.外出人员要提高防疫意识,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器具。执法过程中,随时对防护用具进行检查。10.执法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车内经常开窗通风。每车次最多乘坐3人,一名司机,两名执法人员,车内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距离。11.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时刻注意与执法对象保持安全距离,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物品,如需接触物品,必须佩戴防护手套。12.外出人员回单位后应立即洗手消毒,不要用手乱摸口、鼻、眼睛等部位。13.合理调配一线执法人员,保障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因休息不好导致自身免疫力下降而出现感染的风险。另外,被抽调到辖区重点区域协助联防联控、入户排查和下沉社区网格进行疫情防控的执法队员,要按照所在岗位的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心系百姓,抗击疫情,履职尽责,守护平安!正确保护自己,才能更好守护城市。防控疫情,我们时刻警惕,抗击疫情,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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