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态化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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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3060915x0002002021002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8-27
  • 发布日期 2021-09-02
  • 发文字号 青城管办〔2021〕3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我局《常态化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常态化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造“亲清”政企关系,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意识,结合“项目落地年”和“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要求,决定建立市城市管理局常态化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制度。

           一、人员及范围

           由燃气供热、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行业领域各业务处室牵头,其它行业单位共同参与,具体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范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采取集中走访与日常沟通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主要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结合实际工作定期开展服务企业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倾听意见建议。深入沟通行业领域内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广泛接触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和干部职工,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倾听意见建议,发现存在和潜在的问题,形成改进和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科学决策依据。

           2.解决突出问题。对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整改、反馈,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助力生产经营,营造舒心、舒服的营商环境。

           3.加强沟通对接。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深入进行挖掘和总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宣传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对接,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工作扎实推进,大力营造尊重、关心、支持的氛围。

          三、具体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各业务处室、行业单位要及时了解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情况,每年集中走访不少于2次,每月联系工作不少于1次,深入了解情况,对反馈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2.畅通沟通渠道。各业务处室、行业单位要通过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畅通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沟通渠道,随时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3.严明工作纪律。各业务处室、行业单位在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轻车简从,确保“服务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生产经营零打扰”。

     

    附件:《城市管理各行业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范围及责任分工》(填报模版)

     

    附件

     

    《城市管理各行业联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范围及责任分工》(**年)

     

        **行业

    联系企业范围:

    联系内容:

    参与联系的人员范围:

    联系形式:

    联系时间频次:

    责任单位:    联系电话: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