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党管法治,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工作。
(二)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工作全过程。局党组坚持学法,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等;定期听取重要法治事项汇报,集体研究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等,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扛牢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上级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按要求全面做好年终述职述法等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盯行业发展瓶颈,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调研、出台。坚持小切口立法,推进《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青岛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3部法规规章出台,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体系日渐完善。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定《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全方位、全流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扩大“非现场执法”试点范围,组织全市200余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采集沿街商户基础信息400余条。
(三)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制定出台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采取“以图普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累计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宣传6500余人次。组织局400名网络干部学院注册人员全部完成学法考法,通过率100%;全系统440余人参加了答题竞赛,其中满分432人,满分率98%。2名干部代表我局参加全省法治素养考试,均获满分。
三、坚持执法为民,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推进严格执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清零”目标不动摇,累计拆除违建850万平方米,其中重点道路沿线、前海一带、太平山浮山周边等“三线”区域拆违170余万平方米,市南区太平路等264条重点道路两侧违建彻底清除,李沧区振华路78号等330个居民楼院更有序,市南区五四广场社区等44个社区达到“无违建”社区创建标准。
(二)推进规范执法。狠抓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组织大培训、大比武,文明执法、阳光办案,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实施行政处罚2万余件,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时查处毁绿占绿、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扰民等问题,中高考期间做好“为考生送安静”执法保障。制定《关于调整排水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三)推进公正执法。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对同种类违法行为给予相同种类的处罚。严厉打击液化气“黑气点”、施工损毁燃气设施等影响公共安全问题,严管重罚超规划施工、随意倾倒建筑渣土等问题,常态劝阻占路经营等易回潮问题,动态“清零”小广告,以刚性执法力度提升市民生活舒适度。
(四)推进文明执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运用送法上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对800余起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建筑垃圾管理等10大类120余项执法检查中实行“综合查一次”,达到执法力量整合、市场主体减负、执法效果增强的“三赢效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宣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省、市委部署的各项贯彻落实举措及部门创新实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解读,不断总结形成贯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果和经验。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快构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采取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执法指引、评议考核等监督措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规范化,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提高科技赋能水平。推进市区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全市办案程序规范化、办案文书格式化、裁量基准科学化、执法数据集中化。结合卫星遥感图斑数据比对、无人机巡飞等方式,通过“远程监管+现场巡查”形式,推进监管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精准高效防控。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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