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岛保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2-25 来源 : 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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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保税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11号;邮编:266555;电话:86766622;传真:86768620;电子邮箱:qdftz@126.com)。
  一、概述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保税区管委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将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努力构建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制定了《青岛保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和《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不仅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的需要。通过对本部门政府信息的梳理,从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执法依据、办事服务、社会管理、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青岛政务网和青岛保税区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08年未收到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站发布,适合企业、个人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管委各办、局向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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