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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用地“双弹性”管控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提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服务效能,创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式,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落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工作实际,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用地“双弹性”管控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土地规划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5〕21号)。
三、主要内容
建立有弹性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管理机制,在总量和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允许通过对近、远期建设用地实施时序的置换,满足青岛自贸片区对城市功能布局调整的需要。
意见包括目的意义、工作原则、适用范围、规划弹性管控、土地弹性管控、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保障措施、试用期限等内容。对规划编制阶段的弹性兼容,规划实施环节的审批、弹性年期出让、土地1.5级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政策解读部门:规划建设部
五、政策咨询电话:86762612、8676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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