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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青岛中德生态园集中登记地管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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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71960100
  • 主题分类 工商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 青岛中德生态园管委
  • 一、起草背景

    2023年9月,片区管委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集中登记地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原《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有效提升片区集中登记地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规范性和实效性。现该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经对原《实施意见》的政策评估,现在修订完善原《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青岛中德生态园集中登记地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旨在通过优化住所登记模式,解决初创企业场地限制问题,同时结合片区产业定位和监管需求,推动形成高效、规范的集中登记管理模式。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鲁市监注规字〔2024〕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修订版)及《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支持自贸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市监字〔2021〕145号)等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登记地的定义与要求

    明确集中登记地、集中登记地经营者(管理方)、集中登记地入驻企业定义:集中登记地,是指经营者(管理方)为片区内从事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企业提供登记住所的非居住用房;集中登记地经营者(管理方),是指将其经营场所申请为集中登记地,为片区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等配套服务的企业;集中登记地入驻企业,是指以集中登记地地址作为登记住所的企业。

    企业使用集中登记地地址申报登记时,企业营业执照的住所信息后标注“(一址多照)”字样。

    片区管委根据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集中登记地入驻企业行业实施动态负面清单管理。

    (二)集中登记地申报与认定流程

    申报条件:经营者需在片区注册满2年,经营范围含“商务秘书服务”,片区内有合法合规的≥300㎡固定场所及5年以上使用权,具备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能力(如政策咨询、法律支持等),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申报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经营情况报告、产权证明、服务管理制度等。

    认定流程:申报主体向审批管理部提出申请,审批管理部收到完整、齐全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投资促进一部组织现场踏勘、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开展集中登记地托管业务,审批管理部将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

    (三)经营者(管理方)义务

    日常管理:地址编号分配、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权责)、建立台账制度、季度备案、信息跟踪回访(失联超90日需上报)等。

    风险管控:代理接收法律文书、设立投诉举报服务站等。

    (四)集中登记地撤销情形

    暂停或撤销条件:提交虚假材料、入驻企业列异/吊销超20%、管理方未履职等。整改期15日,不合格者撤销资格并承担后果。

    (五)入驻企业要求

    合规义务:提供实际经营地址,配合管理方工作,签订托管协议。

    禁止情形:负面清单行业、股权冻结、列异/严重违法失信、涉诉或负面舆情等企业不得入驻。

    (六)监督管理措施

    数智化监管:构建3D住所模型,动态管理经营地址。

    监督检查:按“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专项检查。

    信用惩戒:对违规企业实施警示锁定。

    豁免列异:对电话可联系且无违法的企业,经管理方证明等情形可不列异。

    (七)组织保障

    强化部门协作;服务型执法(容错免责机制);开展政策培训,提升管理方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

    四、主要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片区集中登记地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动作用,理顺行业部门主管职能,优化监管效能,保证《集中登记地址入驻企业行业负面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按照国家标准细化梳理清单内容及行业类别,对原《实施意见》负面清单进行了更新完善。除对《负面清单》的修订外,《意见》内容基本延续原《实施意见》内容,未做明显变动。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六、政策咨询

    政策解读部门: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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