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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自贸片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优势,结合片区发展状况,我区起草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国际贸易新业态及相关产业发展办法》,培育独具特色的国际贸易新业态,促进国际贸易新业态发展。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前期管委对区内进口贸易新业态相关企业进行了广泛走访,多次召开企业交流会收集企业诉求;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文件要求,参照原青岛自贸片区国际贸易新业态相关支持办法,分析研究了先进地市相关产业的支持政策措施,起草了本办法。
起草过程中召集区综合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航运物流部、产业促进部等单位进行了多次讨论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管委研究同意,形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进口消费品行业发展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跨境电商、易货贸易、离岸贸易、进口消费品、出口汽车、服务贸易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给予支持,并规定了其适用范围、企业资格、资金拨付、解释部门等相关事项。
四、执行期限
五、责任部门
本办法主办单位为航运物流部(国际贸易部),并由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跨境电商:0532-8676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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