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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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政策》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相关部署,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区战略,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实际,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政策》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青岛自贸片区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青政字〔2021〕30号)、《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政策起草过程中,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反复修改完善,经管委研究同意,形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政策》。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14条措施,主要包括:

    1.在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培育接续发展的企业梯队、支持企业倍增发展、培育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推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

    2.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3.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方面。强化技术源头创新、加强高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

    4.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活跃技术市场交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实施企业家队伍培训、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四、执行期限

    1.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本政策实施前符合本政策条款的自贸片区范围内企业可被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2.现行区级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本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大数据部) 0532-8676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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