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项目道路开口工作流程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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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4671477440383939
  •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 发布日期 2023-02-03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打造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营商环境,为建设项目提供合理性和便捷化服务,制定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项目道路开口工作流程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文件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青岛自贸片区全域规划范围内,所有因建设、运营、物流运输等需求,根据项目批复的规划方案在市政道路开设的出入口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道路开口”)。  

    四、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开口原则、相关职责、工作流程、资金来源和监管措施等五大方面。

    (一)道路开口原则方面。从用地原则、设置原则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相关职责方面。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城市维护服务单位、给水、电力、热力、燃气、通信及公安、交通等其他设施权属或运维管理部门(单位)和各招商服务部门(单位)提出具体职责分工要求。

    (三)工作流程方面。从方案设计、申请及受理、实施及验收等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

    (四)资金来源方面。对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和管委承担的费用事项进行明确。

    (五)监管措施方面。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实施道路开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确保《意见》依法合规高效实施。

    五、政策有效期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联系电话:8676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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