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统筹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国际资源配置中心北片区(以下简称北片区)整体开发,实现各地块空间功能与建设品质的高度统一,打造“科创+航贸金”耦合发展主阵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数智”的模式,制订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国际资源配置中心北片区整体开发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整体开发解释
整体开发是指,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规划建设部制定整体开发规则,规范指导各地块地上、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北片区各地块土地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规则刚性控制要求,充分考虑弹性引导建议。北片区项目实施阶段,各地块方案需经综合平衡,协调整合设计后形成符合规则要求的开发利用方案,各地块土地受让方须遵守此方案。
规则共九章、四十二条,从整体开发总则、规划管理、土地出让、设计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费用结算管理、项目运营管理、数值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和明确。
各地块通过街坊间公共空间、交通空间、地下空间等一体化设计和统一建设管理,形成空间紧凑、联系便捷、使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区。北片区采用“三带”(带产业方向、带设计方案、带建设标准)土地出让模式,实现“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开发理念。地上土地受让方和地下土地受让方应保证所负责的地下空间设计符合地下空间整体建设要求,建成后须满足公共空间统一管理要求。地下、地上土地受让方负责各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地上、地下土地受让方的工作具有相互关联性,地上、地下土地受让方应在北片区开发建设期间高度协同开展工作,在设计推进、施工协调、配套工程、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充分沟通并为对方开发建设工作提供便利。为确保北片区开发品质和形象统一,地下土地受让方负责对地下车库和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地下、地面首层及地上连廊)进行统一运营与物业管理。为实现北片区智慧化管理和运营,地上、地下土地受让方应确保按北片区统一数智标准与建设运营数智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在设计、施工、运营全周期满足北片区数智标准统一管理要求,实现北片区数智化可持续发展。
三、文件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相关文件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规则适用于北片区。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注意事项
本规则由规划建设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76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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