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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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85761645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5-17
  •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了《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应对处置工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1.97平方公里(前湾保税港区9.12平方公里和围网外配套区2.85平方公里)内的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配合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西海岸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为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规范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指挥机制及应急处置等十项内容:第一项为总则;第二项为组织指挥机制,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第三项为监测预警,明确了预防监测、预警分级、预警发布、更新和解除、预警响应措施;第四项为信息报告,明确了报告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第五项为应急处置,明确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应急联动、扩大响应、社会动员、应急结束;第六项为恢复与重建,明确了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第七项为资源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保障、道路管制和治安保障、医疗保障、经费保障;第八项为宣教培训和演练,明确了宣教培训、演练;第九项为责任追究,明确了相关责任;第十项为附则,明确了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预案制定、预案实施。

    六、本制度由审批管理部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电话:8676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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