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进口消费品行业发展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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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5379544200097020210003
  •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 成文日期 2021-07-21
  • 发布日期 2021-07-23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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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优进优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2020年,西海岸新区获批全国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之一,为提升国际化消费水平、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推动进口贸易提质升级创造了优良的政策环境。为打造青岛自贸片区进口消费品行业生态,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加速行业企业集聚,我区起草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进口消费品行业发展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前期管委对区内进口消费品企业进行了广泛走访,两次召开企业交流会收集企业诉求,根据原《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青保管发〔2018〕192号),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参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青保管发〔2018〕192号),在原有进口商品行业政策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召集区航运物流部、财政金融部、产业促进部、投资促进中心等部室和单位进行了多次讨论,形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进口消费品行业发展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消费品进口企业(贸易商)物流补贴政策、进口消费品品牌经营企业(品牌商)税收返还和融资贴息政策、规模化发展奖励政策、分出集报贴息政策、中文标签预审费用补贴政策、展会补贴政策,以及重要名词解释。

           四、责任部门

      本办法主办单位为航运物流部(国际贸易部),并由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2-867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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