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关于支持2024年春节期间建筑领域 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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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822059440582058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1-26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发文字号 青自贸综发〔2024〕6号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区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项目节后复工复产,加强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巩固全区建筑领域发展良好势头,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复工,实际到岗人数达到1000(含)人以上、500(含)-1000人、300(含)-500人、100(含)-300人的项目,分别给予施工单位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资金奖励;不达100人的项目不予奖励。

    二、对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前复工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三、到岗人员统计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人员考勤为准。

    四、本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

    特此通知。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20241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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