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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青岛裕龙盛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单位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青岛自贸片区官网发布公告,催告以上单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单位决定注销以上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因上述单位地址不明、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现向其公告送达“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山东省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山东省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