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关于延长《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89247186782521168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0-31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发文字号 青自贸综发〔2023〕49号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区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2022年5月17日印发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青自贸综发〔2022〕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1231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20231031

    此件主动公开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