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部室,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
2021年6月11日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31
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自贸片区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推动区域开放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开放促改革,重点发展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产业,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助力青岛打造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编制《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依据《总体方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概念规划(中期成果)》等编制,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是指导青岛自贸片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蓝图,是青岛自贸片区“十四五”期间的行动纲要和指南,是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履行公共管理与服务等职能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在新的历史时期,青岛自贸片区必须找准切入点、聚焦突破口,勇立潮头、敢拼敢赢,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融入全国自贸区建设、服务发展大局,在青岛市、山东省乃至沿黄流域发展中起到关键引领作用。
第一节 发展基础
青岛自贸片区成立以来,在制度创新、产业培育、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为“十四五”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1.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20年,青岛自贸片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08亿元,工业总产值67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亿元,货物进出口110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亿美元。
2.港口优势不断强化。主体位于青岛自贸片区内的青岛港继续保持中国北方最大的集装箱枢纽港地位,集装箱航线达到180条,建成运营全球最先进的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200万标准箱,全球排名第八,全国排名第五。
3.投资兴业活力加强。青岛自贸片区成立近两年来累计新设企业2.2万家,其中外资(合资、合作)企业163家;累计保有企业数量3.5万家,其中外资(合资、合作)企业953家;成立以来新增有纳税贡献的企业5150家,累计达到1.5万家以上;截至2020年底,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区内设立企业,其中世界500强企业23家。
二、创新成果持续显现
4.制度创新走在前列。青岛自贸片区占山东自贸区实施范围的43.3%,承担112项试点任务中的106项。构建了“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工作推进专班+4个保障组+1个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推进体系,形成“指挥部+专班”工作模式,建立“区关港”联动创新机制,全力推动首创性、差异性、集成性和适用性改革创新,106项试点任务中已实施98项,形成92项创新案例,其中13个首创型案例入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最佳实践案例”并在全省复制推广,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作出了积极探索。
5.科技创新基础坚实。国家海洋基因库建设成效卓著,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与国内外153个科研院所开展435个项目合作,全球三大草本植物基因编辑生物技术项目投产,运营全球第二大化学结构专业化平台。西门子创新中心、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自贸激光实验室等研发中心落户,获批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海尔卡奥斯平台赋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学院中德校区招生运营,青欧生命科学研究院启动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开学。2020年青岛自贸片区研发投入9.34亿元,同比增长10.51%,有效发明专利保有量900余件。
6.产业创新引领发展。建成海尔滚筒洗衣机、中央空调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初步形成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关键装备生产+示范工程+人才支撑”发展体系。完成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调试,封测项目集聚,“人工智能+机器人”产学研基地建立。研究开发基因技术,并沿产业链拓展,全球最大通量基因测序仪生产项目投产,测试用生物芯片正式上市,酶试剂制造项目基本建成。发力跨境电商新业态,中日韩跨境电商平台初步形成品牌。落户一批法律会计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外资旅行机构,风投、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实际管理的基金总量占全市近15%。成功办理全国首笔中国-新加坡货币互换项下新元融资业务,实现企业在海关纳税评估信息转化为银行信用,助力企业增信融资。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7.管理体制不断优化。实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边界清晰的分工机制和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积极落实试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剥离开发运营职能目录》,厘清工作界面,全面承接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赋予的权责事项1593项,为进一步主动谋求变革、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转型升级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成为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功能最齐全、政策优惠最多的综合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中德、中日“国际客厅”投入运营并形成要素集聚效应。
8.投资便利化大幅提升。针对外商管理服务需求,以“服务大使”制度、“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等为依托,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一证(照)通”改革,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难题。率先上线24小时“不打烊”企业设立智能登记系统,通过专人服务、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及时响应市场主体的诉求,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9.口岸环境创新突破。首创“货物储运状态分类监管”模式,破解仓储业态难题;首创海铁联运货物全程联运提单“一单制”模式,海铁联运集装箱同比增长18.4%;首创保税铁矿混矿“随卸随混”监管模式,通关时效总体缩短75%以上;首创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新模式,地炼企业采购成本可节省22元/吨;首创原油进口“先放后检”模式,由海关总署向全国推广;首创进口棉花“集成查检、分次出区”模式,首创生物样本进口“清单式”监管模式,完成国内首票舱单状态下无需报关的国际中转集拼业务。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青岛自贸片区既迎来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必须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加快发展。
一、国际宏观环境
科技与产业革命深度发展与全球经贸增长乏力并行,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国际经贸规则加速调整。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蔓延,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冲击,保护主义削弱了全球化的发展动力。2018年以来的中美经贸摩擦促使全球产业链的调整发生新变化,受新冠疫情叠加影响,各国更加重视供应链安全、推动产业链收缩,生产网络区域化、本地化趋势更加明显。RCEP、CPTPP等协定签署促进区域经贸关系整合优化,将全面提升相关区域内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二、国内宏观环境
我国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向更深、更广领域探索,对外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国家释放制度优势动力,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发展机遇,着力化解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积累的问题和矛盾,经济长期向好趋势明显。习近平同志亲自为山东和青岛擘画了沿黄流域龙头和国际化大都市蓝图,“投资青岛就是投资国家战略”成为广泛共识。
三、青岛自贸片区发展形势
青岛自贸片区在“十四五”期间存在国家战略叠加、改革开放先行、区域协同发力等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双节点、沿黄流域发展龙头、海洋经济、军民融合等一批国家战略在青岛交汇。青岛自贸片区在山东自贸试验区三片区中区域面积最大、承担试点最多,叠加了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开发区等众多国家级开放平台红利。山东省、青岛市赋予青岛自贸片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链接、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历史使命。
青岛自贸片区已经打开改革创新良好局面,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新兴领域改革深度和压力测试不够,与市场承载契合度有待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未能充分激发;制度创新对产业带动作用有待发挥,营商软、硬环境需进一步提升,产业引领性、影响力、集聚力、支撑力还不强;产业承载空间利用水平亟待提升,产城融合问题亟需解决;部分领域开放度不足,现代服务业尤其是航运物流、国际贸易和现代金融尚未形成高度协同合力,开放高峰与门户枢纽作用未充分发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的工作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青岛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实施产业开放、创新驱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中日韩区域合作,构建新发展阶段服务国内大循环战略节点、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持续做好党的建设工程,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高质量前行。
--坚持先行先试。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国家战略叠加的宝贵机遇,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探索青岛自贸片区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青岛自贸片区发展的核心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的第一动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集聚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形成一批科技成果。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引导新产业、新业态形成,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打造青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坚持区域协同。积极开展青岛自贸片区间合作,与济南、烟台自贸片区协同联动,实现功能互补。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型开放进程中的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与上合组织示范区、西海岸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经济合作区等周边区域的深度协作,打造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成投资贸易自由、服务健全便利、创新能力突出、监管规范完善、绿色可持续发展、辐射效应明显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标杆。推动航运、贸易、金融耦合发展,协同优化产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打造“航贸金”耦合发展主阵地,建设港口型国际资源配置中心。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互联网赋能工程,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集聚地,建设东部沿海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促进国际优质产品贸易,加快服务贸易领域开放进程,推动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升级,打造新消费引领发展的策源地。到2025年,努力把青岛自贸片区建成新时代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产业示范区,山东省和青岛市重要的经济先行区和增长极。
--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在深化青岛自贸片区原有制度创新成果的同时,主动探索承接新的试点任务,全面提升区域开放度和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围绕首创性、差异性、集成性,先行先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成果,探索适应科技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新模式,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青岛特色的良好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经贸交流合作,增强青岛自贸片区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形成一定的全球贸易话语权,基本建成重点产业全球价值链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
--大幅提升经济实力。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各产业协调融合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规模实现翻番,发展质量大幅提升。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把握科技进步方向,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全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港城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加快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保持职工收入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率,引进高水平教育和医疗资源。
附表(图)一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完成 |
2025年目标 |
指标 属性 |
经济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 |
- |
15 |
预期性 |
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
28.6 |
50 |
预期性 | |
3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5年累计) |
- |
1000 |
预期性 | |
4 |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28 |
33 |
预期性 | |
5 |
新增上市公司企业数量(家,5年累计) |
- |
10 |
预期性 | |
6 |
“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32 |
37 |
预期性 | |
7 |
新引进研发中心(企业)数量 |
2 |
20 |
预期性 | |
8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 |
10 |
预期性 | |
9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 |
54 |
60 |
预期性 | |
10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110 |
200 |
预期性 | |
11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
0.6 |
1.5 |
预期性 | |
12 |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980 |
2000 |
预期性 | |
对外开放 |
13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1108 |
2200 |
预期性 |
14 |
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
5 |
30 |
预期性 | |
15 |
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项目(个) |
13 |
50 |
预期性 | |
社会发展 |
16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若上级下达任务更高则从上级任务 |
3 |
约束性 |
17 |
单位GDP用水量降幅(%) |
3 |
约束性 | ||
18 |
新增就业人数(个,5年累计) |
8000 |
25000 |
预期性 | |
19 |
规模以上企业职工年工资收入(万元) |
8 |
18 |
预期性 | |
20 |
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 |
纳入西海岸新区 统一核算 |
预期性 |
第四节 到2035年远景展望
到2035年,将青岛自贸片区建设成为高水平开放、国际化发展、现代化建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重点强化高水平国际市场体系建设,通过高水平国际人才市场、高水平国际技术市场、高水平国际资本市场、高水平国际数据市场、高水平国际商品市场、高水平线上消费市场等,以平台思维整合世界先进要素资源,形成自贸试验区服务功能。
在全市建成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化大都市环境下,成为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最具活力和吸引力的区域,条件成熟时转型升级成为国际通常意义上的自由贸易港。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营商环境与高标准国际通行规则基本一致,最优秀的创新做法成为“中国方案”,引领国际规则发展。集聚一批优秀的工业互联网研发机构和方案供应商,集聚一批先进制造和海洋经济若干核心部件、关键装备生产企业,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工厂,成为国内重要的工业互联网策源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门户效用更加突出,依托国际枢纽型海港--青岛前湾港,通关环境、港航运输服务绿色高效,金融服务开放活跃,国际贸易规模较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具备在国际范围内集聚资源、影响定价的能力,成为中国南北向京津沪和长三角之间重要的一极,成为中国东西向沿黄流域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更加现代化,建成若干富有国际文化元素的街区和标志性建筑,城市管理更加精准高效而富有温情。
以要素自由化便利化流动为核心,大力实施改革创新,全面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打造联动京津冀、长三角,服务全省、辐射沿黄的要素出入境集散地,建成灵活有序、高效引领的制度创新先行区,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节 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率先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
借助《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带来的“更短的负面清单、便利的市场准入、透明的市场规则”三大机遇,继续发挥对德、对欧既有合作基础优势,争取在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电信和云服务、计算机服务等行业率先实现合作。
紧密跟踪RCEP落地政策导向,率先在与日韩合作领域实现突破,争取在“十四五”前期试点设立日、韩独资医疗机构,鼓励日韩投资者参与城市建设和成片开发。
对标RCEP增强规则融合,提升负面清单的透明度、确定性和国际化水平,明确行业、法律依据和限制内容,术语上与国际通行术语对接。切实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落实工作,提高各项政策的一致性,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继续提高“一次办好”、“一网通办”审批服务水平,创新实施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探索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以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
在做好“证照分离”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探索在不涉及重大安全事项和公共利益的领域,进一步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减少许可证件要求,探索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等审批事项上实施告知承诺制度。
公布主题式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流程标准,推动移动端自助办理,建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打造“自贸全链帮”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投资项目和企业标准数据库,打造企业智能服务平台,推广集中注册地址改革、“电子证照”跨部门共享。
三、提升投资服务效能
健全投资服务体系,建立“一对一”的投资项目“服务大使”制度,为投资者提供前期咨询、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健全投资投诉协调机制,指定部门、引入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专业受理企业投诉问题。
加强重点项目保障力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流程缩短重点项目供地周期。提高财政资金服务重点项目能力,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财政扶持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加强中小企业帮扶力度,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向投资促进机制,建立一站式线上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引才渠道,定期发布国内外招商引资政策、项目合作机遇、投资风险提示等信息,定期举办公共服务性质的对接洽谈活动,实现投资信息实时共享、项目精准对接、服务保障连续。
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建立第三方服务平台,为有意向“走出去”开拓市场、布局资源的企业,提供综合咨询、境外投资备案、投资项目推荐、投资地介绍、行业分析、境外投资代办等专业化服务,为企业“走出去”重大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创新投资监管方式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除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的商事主体,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市场主体,以鼓励创新为原则,在保障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给予充足发展空间。
推广信用监管,建立青岛自贸片区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区内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和“承诺式准入”等便企服务措施。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提高守信收益,对诚信主体在财政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用融资和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
制定“柔性执法”清单,划定免罚、轻罚和重罚范围,对故意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处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建立“监管沙盒”机制,为业务方案符合市场需求、但暂时存在资金流动性或资历短板的初创企业提供动态监管指引。
第二节 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一、提升货物贸易监管效率
深入梳理和优化通关流程,深化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改革,提升通关流程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以监管制度创新和技术革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全面提升业务应用率,加强特色功能建设。
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探索开通高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品进出口检验绿色通道,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效率。持续推进海关货物监管查验作业深度融合,全面落实货物监管“查检合一”。
二、加大力度推进服务贸易开放发展
对服务贸易探索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针对RCEP跨境提供、境外消费没有限制的领域,加大行业跨境提供多元化发展和境外消费模式便利化措施,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探索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率先探索自由便利的规则。加快文化服务、技术产品、信息通讯、医疗健康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
三、增强外贸综合服务能力
协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信息化服务平台,发挥交易便利、物流便利、支付便利和服务便利的四重叠加效应,全面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水平。
培育本土企业和引进外埠企业相结合,打造一批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集成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贸易成本、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节 推进货物流通自由化便利化
一、促进航线布局优化
支持青岛港进一步增航线、扩舱容、拓中转,以RCEP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中东、东南亚等外贸航运干支线;推动大舱容集装箱船靠泊,扩展青岛港舱位供给量,推动集装箱板块内外贸双向发力;优化通航环境,推进雾航模式和碍航整治,确保航道通畅、船舶到港直靠和锚地不压船;推进线上服务升级,提升客服中心线上办单比例,充分释放智慧港口建设能效。
二、提升运输集散能力
进一步拓展多式联运线路,提高海陆空一体化程度,大力完善航运、铁路、公路运输和轨道交通的物流网络建设,打造立体交通枢纽,增强航运集疏运能力。打通前湾港与胶东机场联动路线,将过去需要在机场完成的跨境电商国际段空运货物复重、安检、组板、通关等装机前全部操作,前置到货站完成,实现“区港联动”。
增强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功能,积极开展国际物流业务,探索保税物流、国际中转集拼、国际邮运业务、跨境快件业务等高附加值的新业态,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建成重要的国际货物中转集拼中心、国际分包及配送中心。
三、开拓航运物流新功能
积极争取航运枢纽建设政策支持,探索开放中资非五星旗船开展以青岛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动青岛港成为离境港,经青岛港中转出口的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
大力发展混配加工业务,打造中国最大“矿石超市”,努力做大铁矿石混矿、中转等业务。拓展大型油轮泊位供油服务,培育基于山东地炼供应链的本地船供油企业,全面提升青岛口岸供油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国际航行船舶在青岛地区补给、维修、租赁等全产业链服务提升。
大力发展特色物流业态,建设农产品、海产品和食品为主的专业冷链物流设施,构建集进口、国内定点采购、储存、交易、展示、配送、质量监控和追溯系统等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提高冷链货物流通效率。实施激励政策,促进电子商务、资源型产品、汽车(含二手车)、小宗快递等具有行业特点的物流业态发展。
第四节 推动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
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确保金融资源在市场机制下充分流动,给予金融市场内各类金融业态平等的地位,充分激发各类金融业态的繁荣共生。以服务青岛自贸片区内实体经济发展为基础,向更广范围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市场需求为指针,构建广覆盖、有结构差异的银行业体系,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给予中小金融机构合理的政策倾斜。
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通过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关键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融资推荐、交易信息共享、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等方式,共同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争取在账户体系领域的改革突破,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国家赋予青岛自贸片区FT账户权限,继续争取扩大试点中资银行队伍,允许和鼓励更多的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机构,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前提下,积极开展外币离岸业务。
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和吸引汽车及零配件、橡胶、石油等领域的跨国公司申请和使用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积极向国家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额度,继续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队伍。
三、促进金融领域改革创新
在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进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试点,支持金融机构跨境发债、投资并购、资金集中运营。
推动外汇管理流程创新,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探索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完善外汇服务业务,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探索适合商业保理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离岸保险等业务创新。
第五节 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一、探索数据流动规则
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青岛自贸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探索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探索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加大对专利、版权、企业商业秘密等权利及数据的保护力度,主动参与引领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二、建设青岛自贸片区公共数字平台
统筹全域数字要素,坚持共享服务理念,围绕数字政府、数字产业、数字社会三大领域,面向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三大维度,建设青岛自贸片区公共数字平台,实现区域内空间地理信息、应用系统、业务数据、物联网智能设施“四大统筹”,制定统一的标准体系与安全体系,提供贸易便利化、经济社会运行、城市规划建设、AI智能安防与智慧交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能耗监测等19大领域业务场景数字化解决方案,助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全面落地,实现青岛自贸片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双向突破、深度融合和动能转换。
加快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放自有数据,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探索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在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快形成开放环境下有创新的监管体系。应用区块链技术,基于政府部门对数据的权威验证,面向各专业化的数字应用提供数字准公共产品,鼓励各行各业产业链单位尤其是金融机构应用数字平台成果开发市场化的数字服务产品,“十四五”期间引进和培育10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互联网平台。
第六节 推动人才流动自由化便利化
一、探索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
针对RCEP在自然人移动方面的承诺,鼓励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外国服务提供者雇佣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探索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青岛自贸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探索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青岛自贸片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为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开通“绿色通道”。
二、提升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
结合面向全球“招才引智”的发展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在青岛自贸片区创业、就业。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青岛创业,探索在国内高校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在青岛创业,可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探索制定非青岛地区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留学生在青岛就业政策。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件审批流程,逐步实现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同时取证”。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允许外籍人员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开办和参股内资公司。
三、提升工作生活便利化水平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提升工作生活便利化水平。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出入境便利,便利其境内经常项下合法收入办理个人赡家款项下购汇汇出,便利其在便利化额度外结汇缴纳随行子女在境内就读国际学校学费。研究在青岛自贸片区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划建设具有青岛特色的国际人才集聚社区,推进人才社区、人才公寓建设,加快推动社区实质性、标志性项目落地。探索在外国人工作、生活较集中的区域建立国际人才引进服务“单一窗口”,推行电子化服务,实行信息共享、联审联检,为国际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配套,为高精尖人才提供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七节 推动土地资源要素流动市场化便利化
一、推动城市和产业更新
采取多种方式增加青岛自贸片区土地储备,财政资金与国有企业形成合力,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积极与开发强度不高、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协商,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收储。探索采取整体规划、产权与利益分享进行统一开发的模式,调动现有产权人自主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加快推动地下油气管线迁移,推动高压输电线路下地,将西海岸综保区周边工程技术上的不可开发用地转化为可用地。优化交通体系,在疏港通道沿线布局港口服务区,推动临港仓储企业向后方制造业区域转移。采取智慧化措施,提高堆场利用效率,为临港区域减压,并从临港仓储物流用地腾挪出空间,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推行“标准地”改革,制定区域“标准地”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先行开展区域评估研究。完善“亩产论英雄”实施机制,在保障土地使用权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引导低效利用土地的项目主动退出或就地转型,盘活土地资源。动员引导富源工业区域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智慧工厂,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工业上楼”或“腾笼换鸟”。启动前湾综合保税区海关封关围网外和自贸城区域整体开发。探索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产业保护区块,“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工业用地”,加强工业用地保护利用和有效监管,加强对土地使用用途的事后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和闭合的监管链条。研究税收政策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督考核体系,推动土地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城市更新。
二、探索灵活供地模式
实施土地弹性规划,在较大的街区范围内平衡控制容积率等指标,大幅提高核心区域建筑强度。扩大综合用地规划范围,鼓励建筑混合、功能复合,布局运营适当比例的新型产业用地。
探索弹性年期供地,将产业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以内,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意向用地单位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实行差别化的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土地供应,满足产业差别化用地需求,保障产业用地供给,降低用地成本。
探索“先租后让”供地模式,合理设定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采取以租赁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模式,如租赁期限内通过履约考核,则土地使用权由租赁转为出让;如果未能通过履约考核,租赁期满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围绕航运发展贸易,围绕贸易繁荣金融,全面提升青岛在航运、贸易、金融领域的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建设航运、贸易、金融耦合发展主阵地;用互联网思维研究推进产业发展,运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进一步开创新模式新产业,打造工业互联网集聚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海洋经济走向深远海,将青岛自贸片区打造为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第一节 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
搭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贸易平台,大幅提升国际贸易产业规模与质量,到2025年,将青岛自贸片区打造为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互融合、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水平高、服务体系完善的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年国际贸易额突破2000亿元。
一、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借助前湾港棉花、橡胶、金属矿砂等大宗商品贸易基础,发挥青岛自贸片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和金融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势,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搭建高效透明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创建先进的现货交易系统,提供现货挂牌交易、合同管理、交收管理、在线支付、在线融资、仓储物流、大数据共享等专业化服务,吸引国内外交易商主体集聚,成为业界广泛认可的国际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第一阶段立足现货交易,初步建成轻质循环油、棉花、橡胶等特色品种的定价中心、结算中心和资讯中心。第二阶段逐步扩展丰富农副产品、有色金属等交易品种,争取申请国家批准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交易牌照。积极争取设立期货交易市场。
二、拓展贸易新模式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大力度引进知名电商平台入驻,吸引更多带动效应明显的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运营商合作,对建设、租赁境内海关监管仓库、海外仓的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建设青岛市跨境电商公共仓,进一步探索跨境电商B2B2C模式,支持开展“保税备货+新零售”业务,力争“十四五”末年跨境电商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
争取突破发展离岸贸易,推动探索建立适应离岸贸易发展的海关和口岸监管制度,推进探索以人民币离岸业务为重点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争取国家层面对青岛自贸片区开展离岸贸易的顶层制度设计许可,积极引进有实力、信誉度高的大型跨国公司或国有企业,推动其成为率先开展离岸贸易试点的承担主体。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注重产业与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争取率先试点放宽服务贸易领域投资准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鼓励旅游、建筑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入驻青岛自贸片区。以国际合作为主要方式,重点培育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教育等文化服务进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进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三、发展国际贸易新领域
提升进出口发展质量,利用国家批复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进口新业态、培育进口商品新的营销模式,促进进口与产业的高效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打造全球先进供应链体系策源中心,为青岛自贸片区外贸进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能。借助青岛自贸片区内集成电路、新一代显示面板、智能家电、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蓬勃发展机遇,积极发展高附加值核心零部件、终端产品交易。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带动机电产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带动外贸出口的格局。
加大冷链生鲜贸易规模。抓住食品、肉类、水果等生鲜产品进出口量大幅增长的机遇,深入研究产业链、供应链内在逻辑,进一步优化仓储物流环境,创造交易场景,开拓新业务。扩大青岛自贸片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数量,提升进口肉类产品的通关便利化水平,节约企业转关物流成本,增强青岛肉类口岸区域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引进和培育3至5家大型海洋水产品加工和贸易企业,逐步建设东北亚水产和冷链交易中心、建设农副产品国际交易中心。
推进汽车国际贸易,用好整车进出口口岸,支持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保税展示交易,形成区外展厅看车下单、区内仓库保税存储的“前店后仓”式进口汽车销售新模式。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建立健全二手车出口管理与促进体系,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完善质量检测标准。
四、夯实国际贸易基础
大力培育及引进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具有高端要素配置能力的市场主体。发挥青岛自贸片区内龙头国际贸易企业的引领能力,大力支持青岛自贸片区龙头国际贸易企业拓展业务规模,重点培育进出口规模大、市场拓展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经营模式领先的总部型、龙头型、综合型进出口贸易公司,集聚一批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十四五”期间,引进培育年贸易额百亿级大型国际贸易企业15家。
引导中小企业组团发展,建设包括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专业服务和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的中小商贸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出谋划策、保驾护航。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抱团出海”行动,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支持青岛自贸片区内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参加国际间合作、各类展会,拓展外贸发展外部空间。3年内培育年贸易额10亿级中型国际贸易企业30家,小型贸易企业500家。
加强国际贸易载体建设,通过财政投资引导,整合提升现有资源和市场化开发水平,3年内新增30万平方米以上国际贸易办公、交易场所。经营空间按照高标准配备现代化、信息化、科技化办公设施,配齐物流货代、报关和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态,达到“拎包入驻”条件,为国际贸易企业提供经营办公、产品展示、会议商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提升发展传统商品贸易,深化调整商品贸易结构,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依托青岛自贸片区公共数字平台,引进行业资深领军企业,开发全贸易流程的专业化数字平台,打通海关、税务、金融、物流等全链条信息通道,提供资源匹配、货运代理、信用评价、融资贷款等全方位的市场化服务,逐步探索贸易数据资产化赋能、产业化开发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在油品、冷链、橡胶等行业建成和运行10个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数字平台。
发展数字内容贸易,研究贸易数据的搜集、汇总、分析、认证、应用全链条体系和产权机制,研究推出贸易指数工具,探索指数产品化发展。探索建立数字内容展示交易“超市”及数字内容主题展会,重点发展数字出版阅读、网络视频、影视文化等细分领域,形成数字内容产业生态。
建设国际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引入研究院所、大专院校、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为国际贸易企业搭建研发设计、产品检测、信息资讯、贸易争端解决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立国际、多地联营律师事务所,聚焦国际贸易提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项目融资等法律服务;依托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仲裁院、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等机构,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公共平台。
“十四五”国际贸易重点项目 |
山东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项目、新润丰贸易+研发总部项目、中信&中外运混矿项目、山东港口碧辟能源贸易项目、中英商贸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贸客厅项目、中日韩东盟物流平台项目、欧力士产业运营平台总部项目 |
第二节 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
加快推进青岛港“由物流港向贸易港,由门户港向枢纽港”转型,构建“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发展格局,全面提升航运综合服务能力。研究港口功能布局和疏港通道,加快建设港区疏港连接系统,整合提升港口后方堆场,增强航运综合能力,提升港口发展水平和带动效应。“十四五”期间继续保持前湾港集装箱中国北方第一大港地位,争取全球、全国排名前进1位。
一、进一步提升港口功能
推进前湾泛亚码头三期工程等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保持集装箱全自动化装卸全球领先地位,继续提升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挂靠能力,扩展青岛港舱位供给量。推动前湾港全能仓、港口综合服务板块建设。通过政策激励、整船换装、空箱调运、航线切换等方式拓展中转增量,继续推广舱单状态下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打造北方地区的集装箱调拨中心。
依托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油品码头等基础设施,培育多元化的油品储运主体,鼓励各类主体按照国际标准参与投资建设油品接卸泊位、储运罐区、输油管道等设施,做大做强管输业务,建设成为全国最大进口原油长输基地。科学论证、稳妥推进,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库,丰富完善港口功能。
大力拓展多式联运,按照海陆空一体化模式,加快推动航运、铁路、公路运输和轨道交通等相联通的综合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推广以“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重点推进“陆海联动海铁直运”,与郑州、西安、宁夏、甘肃、青海、乌鲁木齐内陆枢纽城市联手建设海铁联运中转基地,实现进口货物铁路运单提货,出口货物“内陆申报、属地查验放行,提前集港”,拓展港口辐射范围。
二、集聚发展港航产业主体
制定出台航运产业政策,争取承接船舶管理、船舶运输代理、无船承运等省级事权,提高青岛自贸片区对高端航运服务业及航运头部企业的吸引力,加快推进海丰国际一揽子项目,联合青岛港,推动与中谷物流、中创物流、洲际之星、江苏飞力达等国际海运航运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共同推进码头和集装箱堆场的开发利用。支持青岛港等企业开通壮大“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带动形成3C类高价值产品进出口优势。
加快发展海事和港口服务业,发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撬动作用,争取省市两级事权下放,联合交通、海关、海事等部门,制定引航服务、岸电使用、港口理货、船舶补给、船员管理等配套规范,加快船员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打造综合海事服务基地,培育国际一流的现代港航物流业市场环境。
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通过以商招商、精准对接等方式迅速建链强链补链,加快吸引航运贸易、航运金融、航运法律、航运仲裁、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业态。加快引入船东协会、船东互保协会等协会机构。争取引进欧盟国家船舶经纪人公司,发展国际船舶交易。加强与平安保险、天安财险、青岛港、西发集团等企业合作,引进培育航运保险中心。加大力度引进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船总公司设立单船融资租赁企业。
“十四五”航运物流重点平台和项目 |
海丰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项目、东北亚水产品交易中心暨国际生鲜冷链交易平台项目、南山集团仓储物流转型升级项目、新加坡JNBK项目、中储京科供应链项目、巴龙·央联食品多级冷链航母集群项目(二期工程)、牧坤跨境电商和冷链物流项目、海胶集团天然橡胶期货保税交割库项目、日日顺智慧物流一期项目、中橡国际贸易和物流项目、中远海运期货保税交割库项目 |
第三节 建设工业互联网集聚地
突破集成电路、机器人等工业互联网核心关键装备,支持以海尔卡奥斯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壮大发展,培育细分行业的分支平台,推动产业互联网应用实践,建设互联网赋能示范项目。“十四五”期间,搭建5个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集成电路、光电产业、精密机械等关键行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一、突破发展集成电路产业
增强集成电路制造能力。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加快建设、扩大规模,推动集成电路项目规模化生产,尽快完成8英寸芯片、12英寸芯片生产线布局和最终量产。以国际集成电路龙头企业为标准,探索引进先进工艺、大尺寸晶圆生产线,推动高端制造发展。探索布局特色制造工艺,研究建立GaAs(砷化镓)、GaN(氮化镓)、SiC(碳化硅)等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生产线。建设高端显示和光电产业园。
扩大上游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规模,大力发展面板显示及触控驱动芯片、汽车电子芯片、家电芯片、MEMS传感器等专用芯片设计。扩大下游封装测试、模组制造等产业规模,大力发展凸块、倒装、晶片级封装、硅通孔等先进封装技术,支持建设先进封装测试产业线。积极鼓励关键工艺设备翻新、升级,培养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关键零配件研发生产能力。吸引聚集一批集成电路靶材、基材、专用液体和专用气体等电子化工配套企业。鼓励和支持黑磷等革命性集成电路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
搭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建设繁荣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助力青岛自贸片区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实验室,依托海尔卡奥斯平台,发挥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西门子数字工厂公共服务平台、中德博士智能研究院作用,拓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场景和深度,打破行业信息孤岛,带动产业集聚。
培育深耕行业的工业互联网领军平台,汇集总结已有基础的家电、轮胎、服装等行业数字化改造成功经验,鼓励从集团公司分立单独的工业互联网运营主体,输出关键技术和工业互联网改造方案。鼓励设立在青岛自贸片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放大行业应用范围拓展应用市场,搭建机制推进其与省内石化、钢铁、汽车等行业联合开发整体解决方案。鼓励掌握先进机器人、核心算法的装备和应用服务商开发工业互联网平台。
推动工业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升级,开发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大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平台。筹划项目创造场景,鼓励在自动化运输、仓储等方面的工业互联网装备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赋能航运物流智能化、信息化发展。
三、建设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原则上“十四五”期间整宗出让50亩以上工业用地的,应在项目投资协议和土地监管协议中明确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加大数字化方面的投入,实现包括渠道数字化、产品数字化、营销数字化为主的业务数字化。引导和鼓励现有家用电器企业探索WIFI、语音交互、NFC功能、摄像头、自动投放和节能续航等高端智能化功能,着力提升智能、高效、环保节材等关键零部件和模具制造的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支持高端、智能和节能型家用电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制定和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鼓励政策,在尊重市场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经验、有技术的专业机构,每年选择5-10家区内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生产诊断和方案制定,为企业策划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改造提升路线。由企业自主决策是否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方案,如确定实施,根据项目软硬件投资进一步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十四五”先进制造重点平台项目 |
协同式集成电路制造(CIDM)项目一期、芯恩(青岛)集成电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子气体项目、富士康半导体高端封测项目、安润集团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及设计研究中心项目一期、华芯智存科技项目、华大智造生产基地项目、澳柯玛智慧冷链项目、青岛华大健康医疗产业园项目、越疆“人工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澳波泰克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来易特医疗设备精密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第四节 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立足实际,扬长避短,在继续提升航运物流能级的基础上,培育壮大其他海洋经济门类,将海洋经济打造成为新亮点和增长点。“十四五”期间,海洋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速10%以上,到202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3左右。
一、发展海洋生物制药和健康产业
加大海洋创新药物研发攻关力度,积极开发绿色、安全、高效的海洋生物医药产品。优化研发试验用特殊物品的综合查验和检验检疫流程,支持中英生物医药研发平台等药品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生产企业参与药品上市许可人试点。依托华大基因、正大制药等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蓝色药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扩大海洋药物产值,培育生命健康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推动青岛华大健康医疗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华大基因开展万种鱼类基因工程,支持百迈客以种质资源数据库为核心,完善鱼、虾蟹、贝、藻、参五大数据分中心,做大做强海洋生物基因中心。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的试点任务完成,实现项目落地。
二、发展海洋研发能力
加强对海洋产业研发机构的培育,支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企业与国内外机构共建海洋实验室和海洋研究中心,从事海洋装备、海洋生物、海洋药物、海洋矿产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船舶企业和科研院所与海外相关机构开展联合设计和技术交流,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与海尔生物科技等企业共建新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三、发展海洋装备核心零部件
借助临近青岛海西湾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基地的便利优势,从更好服务港口往来船舶出发,探索航运带航与修船相结合的可能性。大力引进海工制造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发展船舶修造和海洋工程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和精密加工产业。充分利用“综保区21条”政策,挖掘发展海洋装备保税检测、全球维修、再制造等业务。
四、探索深远海和冷链加工协调发展
避开青岛自贸片区内无渔业海域的劣势,积极引进深远海养殖、捕捞等企业注册落户,探索培育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实现现代渔业养殖、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等产业环节融合发展,形成海洋经济新增长点。依托青岛蓝色粮仓基地建设,推动渔业和水产品综合高值化开发利用。
五、深化海洋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策划和开展国际性和区域性海洋产业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东亚海洋合作平台行动,积极推进区内外企业联动和区内企业面向全球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支持国际海洋组织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船舶制造及配套企业通过对外合资、合作和租赁等手段,依托海外供应商的成熟网络提升营销服务能力。鼓励渔业企业开展海外合作,探索在海外建立远洋渔业基地,联合制定产品安全标准。支持涉海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十四五”现代海洋重点平台和项目 |
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升级改造三期项目、青岛华大健康医疗产业园项目、海洋海水淡化工程装备制造平台项目、国际资源配置中心项目、青岛港前湾港区集装箱智能空轨集疏运系统项目、海洋大厦项目 |
第五节 建设产业金融发展引领区
发挥金融源于产业、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结合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开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重点促进金融与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合发展,打造“航贸金”耦合发展主阵地。到2025年,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达到300家,年新增较大融资租赁公司达到100家,供应链管理公司达到200家,管理的创投风投基金不少于500亿元。
一、促进重点产业与现代金融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在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探索非银行航运金融服务的拓展,积极鼓励船舶贷款、船舶租赁、航运股权、航运保险(船舶险、货运险)及航运运费衍生品等航运金融业务发展,为航运企业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贸易金融,提升对国际贸易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大力发展贸易信贷、信用担保、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服务。在“允许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离岸贸易条件下,重点引进贸易的结算环节主体,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协作和股权合作,鼓励境内外银行、保险机构和境内证券机构法人总部、地区总部和结算中心入驻。
构建海洋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业务部或专营机构,探索组建以服务海洋经济为主业的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涉海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加工、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支持,扩大船只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产品业务规模。探索放开境内资产抵押境外贷款,允许境内船舶等资产抵押给境外银行。开展海洋金融业务创新,鼓励设立海洋产业基金,支持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扩大业务规模和范围,开发更多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支持涉海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
二、加速聚集创新金融业态
大力推动金融业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跨境融资业务发展,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拓展人民币结算、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再保险、资本金结售汇、离岸出口押汇、基金业务管理、内保外贷、舱单质押融资、离岸担保、外汇担保证券、出口信用保险等跨境金融业务,为贸易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推进金融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重点培育融资租赁。支持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金控、齐鲁通达、山东铁投等融资租赁头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青岛自贸片区内存量融资租赁企业扩大业务规模。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青岛自贸片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的试点任务,为具备合作潜力的融资租赁企业提供财政税收优惠。支持优质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飞机、船舶、商业保理等专业子公司,并对专业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支持涉海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以现有产业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引导资金围绕核心企业,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能力。支持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供应链核心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实现产融结合、更好发挥服务产业作用。
鼓励创投风投发展,大力培育创投风投市场主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专业规范财富管理机构等多主体发起和参与设立创投风投机构。搭建多种形式、经常性的路演对接平台,促进创投风投机构与创业企业、科研院所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优质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库,开放企业资源和项目资源,促进创投风投与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创投风投机构通过债券、信托、保险资金等渠道募资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募资多元化,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各类主体组建设立并购基金,拓宽创投风投机构退出渠道和方式。
“十四五”现代金融重点平台和项目 |
欧力士金融综合服务项目、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链青岛数字经济产业园、浦银金融租赁SPV项目、海丰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项目、中储京科金融供应链项目、北银红金商业保理项目、山海文旅集团保理项目 |
附图(表)二
青岛自贸片区“十四五”产业发展布局示意图
青岛自贸片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航运物流、工业互联网、现代海洋、产业金融五大产业,根据现有产业分布情况和发展基础,对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协同,形成五大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优势互补的良好生态体系。
第五章 聚焦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创建国际合作标杆区
“十四五”期间,在推进全方位开放、全领域合作的前提下,在继续稳固和欧洲、香港、东南亚地区合作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国家使命任务,重点突破对日韩深度合作,建设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
第一节 打造中日韩产业合作新高地
一、加快中日韩消费专区建设
按照“一心一港一城”空间布局打造“中日韩消费专区”,近期在青岛自贸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内,以日韩药妆、美妆产品、保健品、食品等为启动产品,建设免税店、线上商城(线上下单、线下提货),限额内实施离区退税,打造日韩跨境电商中心。中期在青岛自贸片区国际经济合作区域内,建设20万平方米商业设施,引入日韩特色教育培训、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日韩服务贸易港。远期在青岛自贸片区交通枢纽节点位置,引入日韩知名的城市投资、产业运营企业,合作共建日韩商务城,发展文化娱乐、商务金融和科技研发等产业。以面向日韩为特色,以推进消费方式创新、消费内容升级为着力点,打造青岛新的消费品牌,创建新消费引领策源地。
二、加强产业链分工协作
加强中日韩产业合作,协助跨国企业灵活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依托贸易往来基础,向互联网、移动支付、区块链等高科技领域合作延伸,在智能制造、5G、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方面,与日韩深化合作、精准对接。
加强与日本、韩国相关地区和仁川、釜山等特殊经济区域在国际贸易、航运物流、先进制造、现代海洋、现代金融等领域进行产业链重点环节的分工合作,促进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调整重塑。依托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加强在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产品研发、高端制造等领域合作,创新产业园区合作机制。
对日韩重点城市、重点产业进行分析,确定重点招商地区的企业画像和长短名单,有针对性实行“点位”招商。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资源,布局招商网络,集中力量攻关“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吸引一批世界500强,引入一批投资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独角兽企业落户,快速带动构建小而完整的产业生态链。
三、加快日韩科技成果转化
借助强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之紧密联系的国际市场吸引力,发挥国内日渐强大的集成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面向日韩近几十年来储备的丰硕科研成果,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线,创新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聚焦科技成果源头供给、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深化开放协同、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成果产业承接、创新体制机制等六大重点任务,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构建“源头供给-转化服务-产业培育”工作链条,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第二节 构建中日韩开放合作先行区
一、推进中日韩资质认证互认互通
加快推进中日、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及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青岛海关与日韩海关的定向合作,相互给予AEO企业降低查验率、优先通关、提高信息化程度、简化单证审核等通关便利措施。加大意向认证的企业继续开展信用培育和认证工作,进一步扩大中日、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力度。
二、拓宽通关绿色通道适用领域
与日本、韩国合作确定鲜活农副产品目录清单,为日韩冰鲜水产品提供货物入境申报、货物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等一站式直通服务,实现进境冰鲜水产品检疫审批全程电子化,进口商办理检疫审批“零跑腿、无纸化、信息化”,货物到港后“即审即放、即查即放”。
强化面向日韩门户功能,推进海港、空港与日韩主要口岸“多港联动”,实现日韩空中航线“公交化”,建设中日韩“海陆海”跨境电商高速物流通道。创新自由贸易协定缔约方之间班轮卫生检疫“电讯申报、无疫通行”监管模式,构建进出境船舶“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处置、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的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规范申报管理,严格审核作业,继续简化手续,提高监管水平。
三、加快金融领域扩大开放和模式创新
探索中日韩金融对外开放领域,积极引进拥有良好市场声誉和信用记录,在风险管控、信用评级、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专长的日韩资金融机构进入青岛自贸片区。大力促进中日韩跨境投融资,促进资本项下和经常项目结算的便利化。争取实施韩元挂牌交易试点,建设区域性韩元结算中心,持续引入日韩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开展本外币结算、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多项金融服务。与日韩知名大企业合作,建立中日韩自贸投资基金,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融资平台,打造以境外资产安全为重点的风险保障平台。
第三节 拓展国际务实合作新格局
一、稳步拓展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在继续稳固与欧洲、香港、东南亚地区合作关系基础上,主动承担国家使命任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地方经贸合作,重点突破对日韩深度合作,巩固提升与德国、以色列、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发达经济体合作水平,拓展与东盟等新兴经济体、自贸协定国家的市场空间。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共同合作开发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售后服务等领域在内的第三方市场。
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青岛自贸片区企业“走出去”到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服务网络,充分挖掘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二、建设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
积极复制中德生态园建设经验,在山东国际招商产业园(青岛)、第二条海底隧道出口等区域,采取“区中园”、“园中园”等模式,吸引国内外专业化园区运营商或专业化团队合作运营,与发达国家园区、跨国公司共建一批国际合作园区载体,建设面向亚太、北美、欧洲的生态型、智能型、开放型利益共同体。发挥“国际客厅”机制作用,复制推广“中德国际客厅”“中日国际客厅”经验,建设“青岛自贸客厅”,围绕展示交易、合作交流、投资和商务服务三项功能开展服务,设立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为进入中国市场的各国企业、商会以及有意对接国际的中国地方政府、企业,提供集展示、推介、路演、接洽、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推动全世界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在青岛自贸片区集聚耦合。
第一节 聚焦科技前沿焦点
一、聚焦科技创新方向
面向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方向,着眼于世界科技前沿,服务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国家战略布局、青岛自贸片区自身优势、有望突破且能填补国内空白的领域发展创新型产业,在现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以及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赋能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建立“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科教产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引进国内外高成长科技型企业。积极培育引导现有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制定技术标准。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以协调多方、利益共享为原则,建立德国“弗朗霍夫研究院”类型的技术创新中介和促进机构,串联“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产业提升等各功能有机聚合的新型体制。选择交通便利、城市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采用大幅提高容积率的方式,给予一定条件下可分割出让政策,“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不低于500亩面向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的科技孵化产业园。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应用场景及项目储备库,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大市场空间。搭建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公司+股权”的方式,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支撑服务三类,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优化整合,为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菜单式服务。
第二节 加强科技要素集聚
一、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机构
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医疗机构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以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专业孵化平台,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孵化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头部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融通发展。
二、积极引进科技人才
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面向世界汇聚一流人才,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研究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贡献奖励政策,为其在青岛自贸片区工作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环境条件。
三、增加公共财政科技投入
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财政重点保障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科技创新补助、税收优惠等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科研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
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及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在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投资建设服务全社会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给予全方位配套支持。
第三节 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动科研型事业单位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
推动具备条件的科研型事业单位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允许其设立混合所有制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营。鼓励行业组织注册非营利性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对其开办费用、行业性学术交流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国内外龙头企业在青岛自贸片区建立独立运营的科研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灵活、产业链协同融合、产学研结合密切、开放共享程度高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创新
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建设多形式、紧密型的产业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国际合作和全球科技协同创新。通过“投资+服务”双轮驱动,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三位一体科技孵化体系,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方法研究,研制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指南,为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标准提供技术支撑。
三、探索资本市场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
打通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建立健全智库基金、专利运营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孵化器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体系。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推广科技金融产品。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支持各类股权众筹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进行融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
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
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成立“RCEP海外知识产权咨询中心”,加大知识产权透明度义务和国际合作义务,健全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大数据泛东北亚区域平台发展,引导其他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提升青岛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行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品牌,发挥好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仲裁中心等机构作用,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提高维权援助效率。经常性开展知识产权运维培训咨询服务,树立青岛自贸片区尊重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牌形象。
“十四五”科技创新重点平台和项目 |
北斗芯片研发应用中心项目、少海汇智慧生活产业互联网生态聚集区项目、长城汽车无人驾驶车智慧工厂项目、富士康5G智能物联科技项目、TTR生机汇项目、创迪中心项目、综合能源加注站高端设备科技示范园区项目、今墨堂抗体制备研发生产项目、高端智能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清原基因编辑育种&海洋微生物制剂研发及生产项目 |
“十四五”期间,加大城市生态化、智慧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多重功能区叠加的优势,推进港产城融合、“三生”联动进入新阶段,营造安全、绿色、便捷的人居环境,打造高品质现代化新城区。
第一节 建设安全城区
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健全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在青岛自贸片区内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建设“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青岛自贸片区模块,对青岛自贸片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和监测监控,在西海岸新区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中设立青岛自贸片区模块。健全项目准入安全评价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诚信档案”。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并落实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健全消防和应急体系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完善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流程。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需求配备必要的消防站。完善防涝防洪规划,加快防水排涝设施建设。
第二节 建设智慧城区
一、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5G、物联网和数字孪生等技术强化青岛自贸片区的核心功能和支撑功能,实现更有效的商务配套与服务资源分配,夯实城市基础功能并实现城市资源的最大化效用。通过全面的数据交换和融合,加快推进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场景落地实施。加速数据中心建设,以智慧城市核心带动边缘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相关新兴产业增长,促进更多的产业资源和智力资源协同参与,为数字化发展提供额外动力。
二、应用数字技术加强城市管理
配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建设,梳理整合青岛自贸片区内生态环境信息和数据资源,配合青岛市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资源目录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青岛自贸片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确保青岛自贸片区信息完整纳入青岛市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分析展示系统“一张图”。建立青岛自贸片区生态环境资源信息系统,支持生态遥感技术、辐射监测等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应用。开发建设城市交通和疏港交通调控系统,在重点路段、重点位置,应用自动识别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时发布传达交通信息,纾解交通拥堵。
第三节 建设生态城区
一、建立和实施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指标管理体系
统领区域城市规划、经济发展和绿色生态建设,将生态发展与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贯穿于投资洽谈、土地供应、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各项工作,通过完善的量化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做好实践落地。实施“多规合一”,在新城区开发和城市更新中划定并严守保护红线,试行“三减一加”城市建设新方案,注重城市绿地、街角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清洁能源等先进技术应用。
二、以绿色生态发展助推园区功能提升和产业创新
以绿色生态发展为主题和突破口,与欧洲、日本、俄罗斯等主要经济体建立绿色生态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机制,建立集设计、建设监理、关键设备制造、鉴定认证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被动房”产业,发展智慧化、装配式被动房。
三、实施生态发展奖惩机制
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和山东省、青岛市生态低碳财税政策,制定青岛自贸片区特色化奖励办法,扶持绿色生态园区项目建设,将企业和项目绿色生态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探索生态资源、污染物排放交易机制。
第四节 建设服务共享城区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政府由行政管理机构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搭建合作与交流平台,建立政企会客厅长效机制,畅通企业和居民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渠道。建立政府服务评价机制,落实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推行企业个性化办理服务,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网上办理专区、办理进度提醒和年审年检提示信息,推行政策兑现网上申报“不见面”兑现制度,实现“企业找政府”到“政府找企业”的转变。
二、以发展带动福利增长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十四五”期间,争取开通两条以上经青岛自贸片区的轨道交通,打通与胶东机场连接的地铁通道,增强疏港能力,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在第二条海底隧道出口侧、淮河路高架周边,规划建设高品质地标性建筑。积极开发新能源技术,补充建设区域性的热源供应中心。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注重打造高品质公共空间,改善从业和生活环境。
大力实施稳就业、保就业措施,年新增就业人数5000人以上;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鼓励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建立知识产权成果与企业共享收益机制,保持职工收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人才保障房为重点,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租售同权的保障房体系。积极引进高品质的医疗、教育、文化资源和项目。
第一节 强化实施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增强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岛自贸片区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能力,统筹推进青岛自贸片区各项试验试点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在青岛自贸片区内的各项工作,切实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产业布局、统一行政审批、统一综合执法”。从工委、管委层面到基层组织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系统的工作机制,将规划实施细分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具体项目建设系统中。
二、加强法治环境建设
全面贯彻法治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导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率,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政务失信追责,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
三、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
将优质资产依法注入平台公司,通过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国企混改等措施,鼓励各类资本参与青岛自贸片区建设。持续做大做强平台公司,整合成立青岛青发控股集团,建立富有活力、专业化的“运营公司群”,支持平台公司参与青岛自贸片区开发、招商、管理,承担青岛自贸片区土地一级整理、二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资本运营等职能。创新平台公司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对青岛自贸片区发展亟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紧密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实际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考核机制,推动领导干部的民主化、科学化选拔。健全完善容错免责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定期组织不同层面、不同区域干部的业务交流和岗位轮换,尝试开展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挂职锻炼,增强领导干部适应不同环境和氛围的能力。
第二节 强化落实工作保障
一、有效开展精准招商
根据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研究制定招商目标企业画像,绘制招商引资全球地图,“按图索骥”实施定向招商。与传统方式相结合,采取平台招商、社会化招商、展会招商、在线招商、以商招商多种方式,招引项目和人才,建立高效顺畅的项目落地建设推进机制,以实实在在的项目引进和建设,保障“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撑
用足用好、落实兑现好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已赋予的政策,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效应。尽快统筹综合保税区、西海岸新区各项优惠政策,针对自贸试验区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开放发展需求,突破一批产业开放关键政策,制定一批招大引强特色政策;实施一批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新政策;针对国际化高端人才所需,制定和实施一批人才集聚新政策。
三、统筹资金保障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引导放大的原则,集中可用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青岛自贸片区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引进、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环境营造等,探索设立青岛自贸片区政策性产业基金,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整合重组国有投资平台企业,鼓励其重点参与城市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参股投资原创型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创新发展基金、信用保证基金、并购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金等支持青岛自贸片区产业创新,探索形成与潜力企业培育路径相适应的基金投资合作机制。
四、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评估掌握约束性目标落实情况、预期性目标达成环境和政策措施绩效情况。面对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政策变化,及时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前沿课题研究。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提升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一、推进综保区转型升级
充分依托前湾综保区、西海岸综保区,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为目标,在原有保税贸易、保税展示、保税物流、保税加工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模式。发展船舶关键零部件、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产品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再制造业务。优化研发用货物海关监管流程,率先落实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海关便利化措施,积极引入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保税研发业务发展。以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为主,开展综保区内保税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壮大“保税备货+新零售”等新型跨境电商业务。探索建设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开展委内加工业务,鼓励区内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保税、非保税货物分类监管应用范围。
二、推进区域间融合发展
深化青岛自贸片区与国内其他先进自贸试验区间合作,建立互联互通和学习机制,发挥青岛自贸片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探索跨区域产业合作,探索强化联动创新和复制应用。依托国际客厅,建立胶东半岛城市群之间联盟、联合发展机制,与异地、同城区市之间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完善保税功能拓展区运作模式,积极实现青岛自贸片区放大推广效应。
全面融入西海岸新区发展,统筹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差异化协同发展。前湾综合保税区海关封关围网外区域城市更新与开发,注重与周边香江路商圈、唐岛湾金融商务科创区功能互补、产业协调,发展与航运物流相关的国际贸易、产业金融。自贸城区域(汽车物流园)整体开发,重点发展商务服务、科技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适度补充生活服务业态。富源工业园、临港加工区与辛安、黄岛家电和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联动,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强港口与黄岛石化基地联系,进一步增强港口的油品集散能力。依托海西湾造修船基地,发展船舶和海工装备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配套产业。国际合作区部分,以发展先进制造业、科技研发为主,继续开展多国别、多领域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