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24项措施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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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国家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改革任务,推动“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近日,青岛市口岸办会同口岸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24项措施,进一步打造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示范高地,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快“智慧口岸”建设

  1.提升云港通智慧查验平台服务功能。升级智慧查验平台熏蒸预约系统,完善查验流程线上办理、智能确认预约顺序、流程动态跟踪、免单申请及电子化提箱、异常状态预警等功能,实现查验流程可追溯、查验环节可跟踪、查验状态可查询,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查验品牌。

  2.推动口岸物流全流程线上操作。加强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交互,全面推进海运口岸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畅通企业线上办理通道,构建“一站式”受理模式,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

  3.促进船舶监管效能共享。加快外海船舶动态感知能力建设,构建青岛港一体化通航服务保障平台,强化港口通航服务保障能力。建立海事危险货物查验系统,与港口、货主等通过系统实现信息流转,规范开箱查验流程,提高开箱查验效率。

  4.积极推进航空物流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开展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航空口岸物流作业效率。

  5.开发空运物流关港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面向航空物流全链条运营主体,提供口岸监管、货运、金融、法律等服务,优化运单跟踪查询等物流单元信息,促进各运输企业间的协同配合及多式联运的协同治理。

  6.加快与上合组织国家的跨境信息合作。推出“上合码”建设中国与上合国家间的跨境信用体系,促进经贸往来和投融资便利化。推进跨境运输多式联运“数字一单制”建设,深化运单、发票、报关单等多维度数据多方交叉验证。

  二、深化口岸通关物流全链条改革

  7.推行“组合港”跨港区转运模式。深化威海港至青岛港“青威一港通”运行模式,实现水上运输“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积极申请复制推广“组合港”模式,实现跨港区货物高效转运,促进山东港口群一体协同发展。

  8.深化新型监管模式改革。持续推进“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进一步优化海关与港口系统对接,推行“先期机检+船边直提”“先期机检+抵港直装”新型监管模式。根据企业申请在航空口岸对大型设备、紧急物资、活体动物等通关时效要求较高的进出口货物探索推行机坪“直装”“直提”监管模式。

  9.优化海运口岸查验服务作业方式。实施7*24小时跨区错时查验,实现365天查验服务不间断。推行代理无接触查验,减少代理查验中间环节。研发上线“查验微信平台约箱”系统,提供查验箱平台约车功能,节省企业约箱时间。

  10.优化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监管。共同打造山东港口“智能转运监管平台”,发挥集约、快速、便捷、安全的物流效能,探索实现海关监管货物和非监管货物同步作业,打通周边港口与青岛港的互联互通,盘活港口间运输资源,保障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

  三、大力推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

  11.持续优化高级认证企业激励机制。探索开发“青岛海关AEO培育认证辅助系统”,针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实施信用精准培育。拉长和优化高级认证企业享惠清单,探索在关税、稽查及涉检等领域进一步优化便利措施清单,赋予高级认证企业更多政策红利。

  12.推进企业集团监管模式改革。加强企业集团监管模式宣讲,培育扩大企业范围,一体推进以合同、企业、企业集团为单元的多层次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优化提升,结合地区产业特色,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稳链增链。

  13.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流程。研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货物、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等模式出口退货监管流程,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

  14.深化跨境班列通关模式改革。加大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推广,开展“一单到底”的多式联运监管试点,提速中欧班列物流效率;强化关际合作,优化过境货物机检图像共享机制,推动过境货物多程转关运输,释放中欧班列运能;支持培育“中欧班列+”特色班列,打造“上合组织国家过境专列”等中欧班列特色品牌,推动中欧班列健康快速发展。

  四、持续清理规范口岸服务收费

  15.完善口岸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更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积极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可比性。

  16.开展口岸收费巡查检查。关注价格违法类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秩序。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效

  17.深入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健全“跨境贸易便利化直通车”服务机制,深入开展“通关服务进一线”活动,完善企业反映问题、诉求分级分类办理制度,协力推进企业问题化解转化。

  18.提升边检口岸服务水平。实施边检行政许可“一地办证、区域通用”,推行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手续“一次办妥”,实施外籍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免办出入港边检手续,全面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预报预检、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实施7*24小时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通关保障,开设大宗商品、鲜活产品、抗疫物资、民生物资出入境边检“快捷通道”,建立需紧急救助人员和执行重大项目跨境紧急抢修作业人员“紧急通道”。

  19.提升港口引航效率。实施“20万吨级矿船满载主航道夜航”“15万吨级油轮全潮时靠泊”等引航新模式。继续实施“套泊热接”“低能见度集装箱班轮通航效率提升”“深水航槽直靠”等引航模式,深化“推近一海里,服务到船边”等引航服务,实现船舶通航效率与码头装卸效率的高效匹配。

  20.完善企业意见反馈和协调解决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业务咨询”平台,畅通12360海关热线、“海关企业直报点”等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升青岛港“1010-0532”和青港物流“400-777-6666”服务热线运营水平,提供集港口现场、市场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2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货代、船代、报关、场站等协会工作联络,健全完善对话沟通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竞争规则、自律公约,及时协调解决行业经营中的问题,规范口岸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推动青岛口岸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22.深入开展口岸政策“精准滴灌”工程。优化口岸政策宣介模式,打造“青岛口岸讲坛”品牌,将口岸政策宣讲由“大水漫灌”优化为“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强化“青岛口岸政策通”平台功能,集成海关、海事、边检、税务、外汇等部门相关政策,加大口岸新政策解读力度,提升企业享惠用惠水平。

  六、积极做好跨境贸易便利化迎评工作

  23.健全完善自我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与专家智库的合作,邀请专业机构针对世行新评价体系开展培训,对青岛口岸营商环境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帮助查找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以问题导向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24.完善口岸营商环境迎评机制。进一步健全专班主导、部门共建、区(市)协同的联动机制,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积极做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世行评价等迎评工作,着力打造跨境贸易便利化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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