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攻坚行动方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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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推动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确定开展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口岸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主导、重点突破、协同联动,对标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宁波等地创新经验做法,紧紧围绕外贸企业关切,强化口岸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口岸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深化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认真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促进口岸营商环境规范化、透明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口岸营商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8月,利用5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青岛市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攻坚行动。

  4月上旬部署动员,制定印发《青岛市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专班集中办公。

  4月中旬至7月中旬全面展开,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7月下旬至8月中旬督导调度,检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改边提升。 

  8月下旬总结评估,完善机制,推动口岸营商环境建设走向深入。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青岛海运口岸通关便利化评价体系

  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口岸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借鉴全国营商环境跨境贸易指标评价,研究提出青岛海运口岸通关便利化指数评价办法,建立定期评价机制,促进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青岛口岸通关便利化评价,发布青岛海运口岸通关便利化指数,提交评估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山东港口青岛港

  (二)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

  按照省口岸办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实现进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电子化应用率90%以上,研发出口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电子化系统,将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功能拓展至进出口全过程。推广出口退税、金融服务等功能应用。推动“单一窗口”业务向空运物流、邮轮旅客通关拓展。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青岛海关,青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山东港口青岛港,山东港口邮轮文旅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

  (三)深入推进口岸营商环境规范化透明化

  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及港口、航运、代理、堆场等企业发起诚信经营倡议,企业代表签署《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经济秩序,共同维护口岸领域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口岸营商环境。组织港口、航运、代理、堆场等企业公布业务受理流程,公开作业时限标准和受理业务的服务承诺。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集中开展“进基层、惠企业、促发展”服务活动

  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海关对企问题需求反馈机制作用,深入走访生产型企业和物流、代理等企业,征求口岸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堵点、痛点、难点化解,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区、市开展“送政策进基层”服务活动,深度宣介解读,帮助企业了解用好新政策。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青岛海关,驻青海事局,驻青各边检站,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

  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优化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收费公示及服务信息发布功能,探索通过价格比较、条件筛选实现价值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各收费主体加强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实施收费公示动态更新,做到清单外无收费;规范集装箱堆场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业标准及收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收费。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大力推行通关便利化创新举措

  稳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加大对企业“提前申报”引导力度,实施“两步申报”生产型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依申请免除税款担保。大力实施保税铁矿“入区检验出区核销”、棉花“集成查检+分次出区”等通关模式,助力打造大宗资源性商品集散中心。

  责任单位: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

  (七)深入开展口岸通关物流全流程调研

  结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度课题研究,深入开展进出口通关物流环节调研,采取跟单模式,对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物流全流程进行梳理,分析“流程账”“时间账”“成本账”,向媒体公布青岛口岸进出口环节全链条流程。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牵头攻坚行动,市口岸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抽调有关单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动我市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部门、单位对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既要抓好“规定动作”,又要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自选动作”,抓好改革、创新、提效工作。加强联动协同,形成推进合力,全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广大企业获得感。

 (三)强化工作宣传。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健全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方式调整,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工作留痕,强化政策宣介,提升青岛口岸影响力。

 (四)强化总结提升。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改进不足,在跨境贸易便利化领域持续发力,在实践中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示范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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