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121,传真:0532-85913182,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持续以“青倾公开”品牌为引领,倾尽全力、倾心服务、倾听民声,打造政务公开新高地。在全国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中,我市位居全国城市首位;在全省政务公开考核中,我市荣获“综合工作”和“公众参与工作”两项表现突出荣誉;在全国政府网站的各项评估中,我市均位列前茅。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本年度制发的市政府规章6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市政府规章1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升级政策解读栏目,多角度对政府文件和会议进行解读,实现从“一个视角”到“多个视角”,从“纸面难懂”到“动图秒懂”,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全国首创制作发布如何查找和申请政策系列视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升级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5件,比2022年增加33.0%,2022年结转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共办结369件,按规定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17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70件,占19.0%;“部分公开”52件,占14.1%;“不予公开”39件,占10.6%;“无法提供”182件,占49.3%;“不予处理”3件,占0.8%;“其他处理”23件,占6.2%。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3件,行政诉讼13件。全年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0”纠错、“0”败诉,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国首创“一码通查”政策全链条公开,为政策赋予“二维码”身份证,企业群众扫码即可查看政策文件从制定到发布、解读、兑现、评估的全生命周期信息,深化政策集成供给与精准公开,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持续开展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并不间断、分批次开展文件公开质量检查,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发生新增、修改、删除、失效、废止等情况时,已及时更新并同步推送数据。截至目前,已向省政府文件库汇聚、传输2016年以来(但不仅限于)政府文件15400余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青岛政务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扩能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搭建全市统一政策发布兑现平台,汇集信息超2.7万条,实现惠企政策发布、解读、兑现、服务、评价一站式。通过采取“日常监管筑基、季度普查达标、专项整治提升”的工作模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加强监管,在信息发布及时性、政务服务实用性、政民互动畅通性、内容表述准确性四个维度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打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声矩阵,涌现出一批在政策解读、掌上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赠阅工作,全年发行公报24期。
(五)监督保障
制定《青岛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落实政务公开日常考核通报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日监测、周拨测、月通报”,第一时间调度检查和督促整改,切实将工作抓在日常,将问题解决在日常。对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召开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推进、高效运行。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会。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工作推进培训会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培训、依申请公开培训等全市性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调研、跟班轮训、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培训,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模式,在青岛政务网开设“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栏目,累计发布推介我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22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6 |
1 |
12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3 |
5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1 |
14 |
0 |
0 |
0 |
0 |
37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2 |
0 |
0 |
0 |
0 |
7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0 |
2 |
0 |
0 |
0 |
0 |
5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6 |
3 |
0 |
0 |
0 |
0 |
9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8 |
5 |
0 |
0 |
0 |
0 |
8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七)总计 |
357 |
12 |
0 |
0 |
0 |
0 |
36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 |
2 |
0 |
0 |
0 |
0 |
17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1 |
0 |
0 |
2 |
13 |
4 |
0 |
6 |
0 |
10 |
2 |
0 |
0 |
1 |
3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宣传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针对上述问题,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公开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卫生健康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完善目录,细化要素,升级平台,统一设置,关注用户体验,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或重要时间节点,积极谋划专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入宣传、有效造势,积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语言,不断提升传播能力。三是以清理整顿“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础,以政务新媒体账号“瘦身提质”为切入口,打造一批创新政策解读、便捷掌上服务等优质政务新媒体,同步构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信息传播格局,做优做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抓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要求,印发《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四大领域13项公开任务35个具体事项进行部署安排,并配套出台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制度文件,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共主办上级以及本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上级以及本级政协提案43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打造权威信息发布解读平台。在全省16地市中首个出台《关于建立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机制的实施方案》,全国首创政策例行吹风会和政策说明会一体化统筹机制,写好政策“使用说明书”,变“单向发布”为“双向说明”,2023年共召开46场。围绕落实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生活品质,组织召开“感受身边变化 共享城市美好”等系列新闻发布会260余场,全景展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丰硕成果、经验成效,营造了坚定信心、振奋人心的舆论氛围。
二是丰富政民互动平台。创新打造“青诉即办”诉求解决平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倾听办理群众诉求相结合,快速解决群众、市场主体和基层“民生、发展、执法”三大类诉求。连续15年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继续沿用线上“云述职、云评议、云征集”模式,组织38个政府部门通过“公开云述职”+“局长访谈”向市民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做好 “问政青岛”“民生在线”“直通12345”等品牌栏目,发布“12345热线指数”,为精准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风向标”。
三是上线“政策问答平台”实现“全天候”服务。收录城乡建设、医疗卫生等高频政策问答7800余条,以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语言将复杂政策简单化,通过智能机器人方便企业群众24小时在线咨询提问,快速获取所需政策干货,打造实时在线、智能答疑的政策咨询新载体。
四是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组织梳理全市教育、卫生、交通、环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领域共828家企事业单位名录,升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对汇聚展示页面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统一设置,让群众可以按领域、地域快速查找和获取所需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城市更新建设、民生、营商环境等领域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答疑解惑,今年共召开470余场,全面宣传解读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让群众走进政府,了解决策过程、运转机制,获得参加活动的企业群众充分肯定。
六是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设置“最新政策”“最新视频”“区市矩阵”“专题栏目”四个栏目,整合发布各区(市)、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视频动画等内容,多角度、多层次、全面生动地向企业和群众呈现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特色亮点,发布信息690余条,视频97条。
七是优化征集调查栏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线上政策意见征集和评价,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聚焦企业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运用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精心制作发布了《青岛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调查问卷》《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调查问卷》,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线上民意调查,通过广泛调研从而更好地了解企业群众需求,以调研促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促科学决策、促问题解决、促工作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图片版:【图片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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