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121,传真:0532-85913182,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以打造“青倾公开”品牌为引领,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印发《2021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印发《青岛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程序,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青岛政务网开通专栏,及时公开各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措施、落实情况等。2021年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主动公开文件134件,其中政府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 8件,均依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常态化解读,全部实现图文、视频形式解读。发布政策解读52件,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做好新闻发布稿审核把关和文件运转,建立新闻发布选题计划月报制度,增强新闻发布计划性、严肃性、规范性,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6场。针对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机关工作人员自编、自导、自演情景剧,定期公开发布,让晦涩难懂的政策规定更加通俗易懂、群众更加喜闻乐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实现办理完全电子化运转,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为市民提供“倾心服务”。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针对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疑难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提高答复精准性。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3件,比2020年减少31.6%,2020年结转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共办结284件,按规定结转至2022年继续办理15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47件,占16.5%;“部分公开”34件,占12%;“不予公开”12件,占4.2%;“无法提供”147件,占51.8%;“不予处理”2件,占0.7%;“其他处理”42件,占14.8%。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各部门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使目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市政府各部门通过青岛政务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政府信息1.8万余条。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规范公开工作,准确标注显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属性。梳理2018年以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所有政策性文件,准确标注有效性,并以专栏形式集中、规范公开。完善政策文件分类查询功能,用户可以按照发布机构、主题和公开年份,方便快捷地查找所需要的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创新推广“专网+专栏+专区”模式,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青岛政务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信息,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坚持“日常监管筑基、季度普查达标、专项整治提升”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各区(市)、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月对不少于20%的政府网站和不少于10%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月度抽查,结合工作短板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与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青岛市党务政务类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要求。全年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免费向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各区(市)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部分行业商会协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赠阅。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了《青岛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日常和年度考评内容,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建立政务公开日常考核通报制度,每月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对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举办政务服务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8 |
1 |
157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7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0 |
13 |
0 |
0 |
0 |
0 |
2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5 |
1 |
0 |
0 |
0 |
0 |
4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 |
0 |
0 |
0 |
0 |
0 |
4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2 |
2 |
0 |
0 |
0 |
0 |
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8 |
4 |
0 |
0 |
0 |
0 |
1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7 |
8 |
0 |
0 |
0 |
0 |
3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七)总计 |
270 |
14 |
0 |
0 |
0 |
0 |
28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0 |
0 |
0 |
8 |
1 |
0 |
0 |
0 |
1 |
4 |
0 |
0 |
0 |
4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没有从群众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二是个别部门对新闻发布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缺少主动发声的意识。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个别单位账号信息内容维护频次不达要求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认真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采用图文、动漫、视频、直播、问答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二是加强新闻发布,以公开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文件等新闻发布。不断提升部门对新闻发布工作的认识,逐步实现从被动完成任务转变为主动发声。积极谋划专题新闻发布会,设定相关主题,组织区(市)或部门组织系列新闻发布会。
三是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实行“日常监管筑基、季度检查达标、专项整治提升”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针对监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整治“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为切入口,督促相关单位选好主平台,做优做强主账号,稳步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打造“青倾公开”品牌,含倾尽全力、倾心服务、倾听民声、倾最大限度之义。“青倾公开”品牌成为全省首家被国务院办公厅宣传,并向全国推介的政务公开品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21年第9期)专题进行了介绍。
二是承办了全国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研讨会。国内政务公开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全国各地基层政府代表近100人参加本次研讨会,国内知名学者围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前沿动态和最新学术成果,进行专家演讲,基层政府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专家、代表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肯定。
三是将10月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大规模组织开展活动210余场次,活动覆盖了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教育教学、综合执法、公共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政民互动交流,深化政务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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