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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北京、合肥等城市先进经验,吸纳青岛科技大学等本地高校院所成功做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源头供给,激活高校院所创新动能。《若干政策措施》紧扣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引导高校立足产业实际应用需求,新增或调整50个学科专业,每个专业最高支持400万元。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方面,支持高校院所围绕企业主体和产业需求开展科研立项,明确对技术合同到账额按10%给予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激励科研成果在本地落地生根。建立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绩效评估机制,对评估排名前三的单位,在原奖励基础上最高再追加50%奖励资金。同步建立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绩效评估机制,对评估排名前三的单位,可在原有奖励标准之上,最高再追加50%奖励资金,持续激发院校成果转化积极性。
二是聚焦人才赋能,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若干政策措施》明确鼓励科研人员带着自有科技成果在青创业,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才津贴。完善高校院所职称评聘体系,强化成果转化导向,让转化业绩成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壮大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创新人才流动模式,支持“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向挂职,推广“校聘企用”模式,推动高校科研人才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创新资源、人才要素双向互通。
三是搭建转化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海洋科技大市场打造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平台、总窗口”,每年筛选超2000项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500项以上在本地转化,让供需双方实现“精准对接、高效匹配”。选派专业驻校(院)技术经理人开展对接服务,鼓励高校院所围绕重点产业成立“科技服务团”,搭建产学研供需对接“桥梁”。同时,组建首期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四是健全统筹机制,构建一体化协同推进格局。《若干政策措施》着力完善统筹推进机制,构建全市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每年实施100项左右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采用“揭榜制”“赛马制”等形式支持企业牵头承接。加大对各类成果转化载体的奖补力度,对新入选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200万元奖补。支持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对围绕重点产业建设的概念验证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政策解读部门及处室:青岛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电话:859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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